消费者购车后发现车辆天窗玻璃有裂纹,销售方是否构成故意隐瞒、欺诈消费者?本期案例,一起看槐荫法院刘新荣法官审理的这起买卖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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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9日,唐某在某汽车公司定购一辆展示汽车,因办理车贷未当日提车。5月8日,双方签订《汽车购买协议》,约定整车开票价22.5万元;次日唐某提车,驾驶途中发现车辆天幕玻璃夹层有变形、裂缝,当日仍为车辆办理了注册登记。经鉴定,该车天窗玻璃的点状、线状缺陷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玻璃胶条安装亦不符合原厂水平。唐某认为汽车公司构成欺诈,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协议、退还购车款22.5万元、赔偿三倍损失67.5万元及相关附加损失。

被告汽车公司辩称,车辆有出厂合格证明,唐某提车时已签署交车确认单,无法排除瑕疵系交付后产生;其已完成PDI检查,未发现天窗问题,且唐某知晓车辆为展车,不存在故意隐瞒;天窗瑕疵不影响车辆安全和主要功能,唐某发现问题后仍上牌使用,说明未影响其购车决定,不构成欺诈,亦不符合退换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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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荫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买卖合同纠纷。案涉《汽车购买协议》系双方真实表示,不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合法有效,双方均应切实履行。

根据现有证据,能够认定案涉车辆的天窗存在质量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某汽车公司提交的交车前检查表、交车确认单签署日期均在唐某提车之前,故不能证明案涉车辆瑕疵系唐某原因导致,且唐某在提车后一个小时即发现车辆问题,应当认定,案涉车辆的天窗玻璃瑕疵是原厂问题。

关于某汽车公司是否构成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经营者构成欺诈,应当是故意虚构或隐瞒可能影响车辆安全性能、主要功能、基本用途或者对车辆价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实,并足以影响消费者选择权的重大瑕疵。本案中,案涉车辆为展车且已给予价款折扣,天窗瑕疵具有隐秘性,唐某近1小时验车未发现;现有证据无法排除合理怀疑,不能认定汽车公司故意隐瞒;且唐某用车至今已行驶三万余公里,发现瑕疵后仍上牌使用,说明该瑕疵未影响其购车选择,故汽车公司不构成欺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某汽车公司交付的车辆存在瑕疵,某汽车公司应当承担一定的瑕疵担保责任,唐某要求退回案涉车辆,法院认为,案涉车辆瑕疵不影响基本功能,能够修复,合同目的还可以实现,亦不符合《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退车条件,故对于唐某请求判令解除与某汽车公司签订的《汽车购买协议》、返还购车款及其他费用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某汽车公司同意为唐某提供维修服务,但唐某拒绝某汽车公司提供维修服务,综合考虑案涉车辆存在的瑕疵情况、车辆的价值、消费者的心理期待,本院酌情判令某汽车公司赔偿唐某2万元。

最终,槐荫法院依法判决某汽车公司向唐某赔偿2万元,驳回唐某其他诉讼请求。判决作出后,唐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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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欺诈是旨在引起、强化或维持对方不正确看法之行为。一般来讲,欺诈有四个构成要件:欺诈故意、欺诈行为、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陷入认识错误、受欺诈人因认识错误作出意思表示。

1.欺诈的故意。欺诈人需同时具有双重故意,即使相对人陷入错误判断的故意和使相对人基于错误判断作出意思表示的故意。如果一方当事人或第三人对于虚伪事实的陈述或隐瞒真实情况是出于过失,则不构成欺诈。2.欺诈行为。指为使被欺诈人陷于错误判断,或加深其错误、保持其错误,而虚构、变更、隐匿事实之行为。3.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而陷入认识错误。欺诈行为与受欺诈人的错误判断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即受欺诈人的错误判断来源于欺诈人的欺诈行为。如果没有欺诈行为,则受欺诈方不会陷入错误判断之中。4.受欺诈人因认识错误而作出意思表示。受欺诈人的错误判断与所作出的意思表示之间须具有因果关系。如在受欺诈人无论如何都已经决定从事相关行为的情形中,就不存在因果关系。

结合本案来看,销售方虽不构成欺诈,无需承担“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其可以免除自身的合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销售方作为经营者,负有向消费者交付合格商品的义务,应对所售车辆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即便车辆瑕疵不构成重大欺诈,只要经鉴定确认存在质量问题,且该问题系原厂所致、非消费者使用过程中造成,销售方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修理、更换、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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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