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发布通告, 春运期间(2月2日至3月13日) 启动非法网约车经营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无证平台、不合规的车辆及驾驶员,以及使用伪造、变造、失效“双证”,以“顺风车”“拼车”名义变相从事网约车营运,网约车平台向无“双证”车辆和驾驶员派单等违规行为。
此次通告公布了违法处罚的具体标准,对不同主体的违法行为将实施阶梯式处罚。
车辆违法:初次违法处以3000-5000元罚款,一年内2次违法处以5000-8000元罚款,3次及以上处以8000-10000元罚款。
驾驶员违法:初次违法处以200-800元罚款,一年内2次违法处以800-1500元罚款,3次及以上处以1500-2000元罚款。
平台违法:初次违法处以1-1.5万元罚款,一年内2次违法处以1.5-2万元罚款,3次及以上处以2-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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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各地春运期间均在开展类似整治行动,对平台、不合规车辆及司机的查处力度持续加大。对于 还未取得双证的 网约车司机而言,春运期间订单量虽有提升,但营运风险不小,还是不要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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