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文娟、邬迪
近年来,短剧市场快速发展,成为公众最普遍的日常娱乐方式及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其中以“萌娃”“亲子”为标签的儿童类短剧数量快速增长,但部分涉未成年人短剧出现内容低俗、成人化、价值观偏差等问题,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2026年上海两会期间,上海市政协委员张玉霞提出关于加强涉未成年人短剧监管规范的建议。
“对于依法追责,不能仅关注下架,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49条,可处责令停止制作、播放、向境外提供,收缴其节目载体,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除此以外,还应处以没收相应违法所得或一定倍数的罚款,对于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张玉霞建议,监管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违规平台和节目方依法严惩,提高违法成本。同时,她提出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包括平台及官方监管部门设置便捷的投诉通道,设置官方的投诉热线电话。
张玉霞建议,加强事先监管,将涉未短剧纳入“重点微短剧”“普通微短剧”范畴,需报省级以上广电主管部门进行规划备案和成片审查。拍摄前,应当将完整剧本、演员信息交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拍摄。上线前,由监管部门及播放平台进行双重审核,先由平台审核,通过后将审核意见一并提交监管部门进行审核。平台应当完善内容审核流程,例如采用关键词过滤、图像与视频分析、音频内容审核剧情与情节审查。
张玉霞提出,出台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短剧的规范性文件。明确创作、审核、播出等环节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完善细化内容审核及成品载体标准,明确“成人化”的认定标准,增强法律可操作性。其中应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严格限制拍摄时长和戏份强度,禁止安排超出身心承受能力的暴力、惊悚、情感纠葛等戏份。
张玉霞还建议,加强对监护人的处理。监管部门或相关部门发现监护人存在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损害未成人权益的,应当进行合理引导、教育批评,即使告知未成年人所在村居委、学校、妇联、民政部门等,共同维护未成年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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