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桃江县城年近70岁的刘奶奶(化名)因认为他人车辆停放影响通行,故意刮坏两辆小车,经民警调解,她当场赔付2100元修理费并取得车主谅解,同时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
当日上午,桃江县公安局凤凰山派出所接连接到市民张先生和一名长沙教师的报警,二人称停放在县城某酒店附近的小车被人故意刮坏。民警迅速调取监控,发现事发位置处于监控盲区,随即前往现场周边实地走访排查,最终锁定肇事者为附近居民刘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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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询问,刘奶奶如实承认,因不满两辆车的停放位置影响其正常通行,一时气愤便用石头将张先生车辆的3个漆面、另一辆车的4个漆面刮花。民警对其开展耐心的教育和普法,告知该行为已涉嫌故意损毁财物,刘奶奶当即认识到错误并主动认错。
鉴于刘奶奶认错态度诚恳,民警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商定按每个漆面300元的标准赔偿,刘奶奶当场向两位车主支付2100元修理费,顺利取得对方谅解。“没想到半天时间就找到了人,民警办事效率真高!”车主张先生对凤凰山派出所的快速处置由衷点赞。
警方提醒:市民遇车辆挡路等情况,应通过正当途径解决,切勿采取过激行为,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来源:红网益阳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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