捏着那张冰冷的结业通知,在公司坚守7年的我,手掌止不住发颤。从初入职场的懵懂新人,到独挑大梁的骨干,熬过无数个加班的深夜,陪公司挺过一轮轮行业寒冬,没等来功成身就,却等来了2月6日停产结业的消息,更等来了一份寒透人心的补偿方案。

通知里写道,受国内外经济环境与疫情叠加影响,公司连年亏损,管理层多方自救仍无力回天,最终决定提前解散,劳动合同于2026年2月6日正式终止,薪资核算至当日。所谓的“妥善安置”,却满是苛刻:2023年1月1日前入职的员工,仅补偿2个月平均工资;之后入职的,仅补1个月,还特意标注“先到先得”,以对外负债为由,暗示晚签字的员工可能一分补偿都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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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青春付诸于此,我见证过公司的高光时刻,也在低谷时不离不弃。如今经营遇困,员工并非不能体谅企业的无奈,可补偿方案全然抛开《劳动合同法》的法定标准,把决策失误的成本全压在打工人身上,实在让人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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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在同事间传开后,舆论瞬间炸锅,评论区的两种声音更是戳中现实:有人理性中立,建议先核查公司真实财务状况,若确属资不抵债可能领则领,若财务造假便直面协商维权;也有人直言怒斥,补偿金远未达标,公司经营失利不该由员工买单,“先到先得”的胁迫式条款,更是寒了老员工的心。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可离别从不该如此凉薄。我们懂企业举步维艰的窘境,却也守着打工人的基本权益。7年的付出不是廉价筹码,法定的经济补偿是我们应得的保障,而非公司单方面的“施舍”。

2月6日的结业节点将近,离别已成定局,但我们不会放弃打工人自身权益。这份不甘不是胡搅蛮缠,是对7年青春的交代,是对底线的坚守。即便散场,也要拿回属于自己的回报,这是打工人最后的倔强,也是最实在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