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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约定固定价却被单方加价,业主解约反遭反诉的纠纷频发,核心争议聚焦于合同固定价效力及违约认定。《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明确当事人应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遵循诚信原则。对于此种行为,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裴海东律师结合法律条文及裁判规则,整理了固定价装修纠纷的法律适用与维权路径,供大家参考。

固定价装修合同效力界定

固定价合同是装修领域常见缔约形式,指双方明确约定工程总价款,除法定或约定情形外,价款不再调整的合同。其效力受《民法典》合同编规制,对双方均具拘束力。

1、固定价条款优先适用,《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按约定全面履行义务,装修公司作为专业缔约方,需对报价所依据的面积、工程量等进行审慎核实,擅自以实测面积差异、工程量增加为由加价,无合同依据则不具法律效力。

2、价格调整的例外情形,仅在双方明确约定调整条款,或存在《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势变更情形,且经双方协商一致时,方可调整价款,单方变更价款不发生合同变更效力。

装修加价纠纷违约与维权

装修公司单方加价、拒绝按原合同履行的,构成根本违约,业主可依法主张权利,同时需规避自身违约风险。

1、违约行为的司法认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当事人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装修公司单方加价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业主可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支付款项。

2、业主的合法维权方式,解除合同后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要求违约方返还预付款、赔偿损失;已接受设计服务等对价的,需按约定支付对应费用,抵扣后主张剩余款项返还。

3、业主的履约注意事项,解约需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留存沟通记录,避免未经解约即委托他人施工的争议;同时妥善保管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为维权及抗辩反诉提供支撑。

结语:

综上,固定价装修合同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装修公司单方加价无法律及合同依据的,业主可依法解除合同、追回款项。建议缔约时明确固定价范围及调整条款,遭遇纠纷及时依托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