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同心善源,共护青川——大成律师发起设立五矿信托-三江源-同契善洲慈善信托
2026年1月7日,由大成律师事务所谢玲丽、张钧等律师及亲属等9名自然人发起设立、由五矿信托担任受托人的“五矿信托-三江源-同契善洲慈善信托”正式成立。该信托旨在对三江源地区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民生与社区发展、开展公益推广、公众教育与能力建设、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符合《慈善法》规定的公益慈善项目提供长期支持。
信托理念——一场关于生命意义的伟大实践
“同契善洲”这个名称的确定,意味着一个庄严的誓言已然立下,一个美好的故事即将开始。它庄重、深刻,且充满了向内探索的智慧。“同契善洲”不仅是一个名称,更是一座连接行动与心性、世俗与超越、社会与自然、个体与宇宙的桥梁。
“善洲”代表了愿景的终极性——内在净土与外在净土的和谐统一。我们致力于在三江源地区打造一个水草丰美、万物共生的美好家园,希望通过本信托,表达每一个参与方对自然的敬畏、感恩与守护之心。“善洲”既是我们希望创建的成果,也是我们在此过程中寻求的内心证悟。
“同契”代表了行动的神圣性——共同承诺与精神契合的统一。我们共同出资,共同行动,它代表了所有参与方之间立下的、可见的、集体的盟约,更强调我们每一个个体,与“善洲”所代表的自然之道、和谐之道在精神上的深度契合。这不仅仅是简单的合作,而是如同密钥与锁孔般的精准对应与共鸣。“同契”既是行动的号召,也是精神的境界。
开放式信托结构创新,凝聚社会向善力量
该信托由大成律师等9名自然人以及浙江光信公益基金会作为委托人,五矿信托作为受托人,大成广州分所作为监察人,三江源生态保护基金会作为项目执行机构。在多委托人模式的慈善信托结构之上,该信托采取开放式运作机制,接受新增委托人,并创新设置“资产贡献人”角色。“资产贡献人”可将资金捐赠给委托人浙江光信公益基金会,再由浙江光信公益基金会进行信托资产的追加。
此举旨在吸纳更多秉持相同慈善理念的各界人士共同参与,以凝聚社会力量,保障慈善信托实现长期、稳定运作,从而充分发挥其社会价值与公益效能。
DAF与信托的结合——慈善模式的实践前沿
该信托采用了创新的“捐赠者建议基金”(Donor-Advised Fund, DAF)模式,这是国际上成熟的慈善模式在国内的前沿探索。信托设立后将建立慈善项目库,不论是委托人还是资产贡献人,均可在直接/间接交付资产时提出资助建议,选定拟资助的慈善项目,最大化体现慈善意愿。
同心善源,共护青川——
同心,是生生之根;
善源,是德行之始;
共护,是责任之担;
青川,是永续之愿。
大成律师事务所深切关注机构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平衡。大成律师不仅长期投入时间与才能,持续推动慈善事业发展,还深入参与慈善文化的培育、慈善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慈善模式与慈善工具的创新,以及慈善动力的激发等多方面研究、宣传与实务工作。为进一步践行公益使命,大成律师及亲属以委托人身份发起设立该信托,以制度化、可持续的方式,将深切关怀转化为具有长远社会影响力且可持续传承的公益实践。
期待“同契善洲”如三江之源,汇聚众力,奔流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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