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组织人员入组织前,因父亲曾因交通肇事致2人死亡并被判刑羁押,其本人征兵政审未通过,却刻意隐瞒还请托村工作人员帮忙“压下”此事提交虚假材料不合规入组织?近日,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三屯营镇东贾庄子村村民的实名举报,将本村组织人员高某宇推上风口浪尖。举报直指高某宇2021年通过隐瞒亲属重大犯罪记录、提交虚假材料不合规入组织,还存在侵占集体及国有资产、选举不合规等问题,而基层部门的回应与处置态度,更让事件争议升级。

征兵政审未过,隐瞒亲属罪证不合规入组织

据举报人提交的材料及线索显示,高某宇曾有征兵经历,但其政审未通过,核心原因是其父亲有明确且严重的犯罪记录:高某宇13余岁时,其父因交通肇事罪致2人死亡,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期间曾在看守所羁押一个多月(有羁押记录佐证)。按照入组织政审要求,该犯罪事实属必须核查的直系亲属重大情况,但高某宇2021年申请入组织时,刻意隐瞒未如实汇报,还找到原组织部门负责人李某锁请求“隐瞒别往上写”,最终靠虚假材料骗取组织信任,不合规入组织。

举报人表示,其早在11月20号、高某宇尚未成为候选人时,就已举报其不合规入组织事宜,但迁西县相关部门未开展任何核查。因迟迟未获回应,他于11月份前往北京甲二提交举报件,至今相关部门仍未作出任何答复,导致高某宇顺利当选村组织部门负责人兼村长,其靠欺骗组织获取的组织人员身份始终未被纠正。

面对隐瞒事实的质疑,高某宇辩解称“当时岁数小,不知道父亲犯罪的事”。这一说法被举报人反驳为“不符合常理”:高某宇父亲肇事时,其已13余岁,具备基本认知和记忆能力,足以知晓家庭重大变故;且其父羁押期间有剃发等明显痕迹,高某宇不可能毫无察觉,所谓“不知道”实质是欺骗组织的借口。

举报无门:多部门推诿,组织部举报石沉大海

举报人透露,其向三屯营镇相关部门反映后,长期未收到正式答复,一名工作人员的回应更令人无法接受。该工作人员称,相关条例中针对“隐瞒入组织前本人严重错误”,而非亲属错误,还辩称“交通肇事是非主观故意,不属于严重错误”,甚至以“相关组织部已经商量过”为由推诿,拒绝进一步核查。此外,举报人多次向唐山市、迁西县组织部打电话举报,均无音信。

值得注意的是,高某宇当选村组织部门负责人过程中还存在选举不合规行为。选举期间,选举委员会明确要求,选票若有记号则全票作废,但唱票时,部分带记号的选票未按要求作废,直接导致其当选。举报人就该不合规问题向当地相关部门举报后,至今未获任何答复。

额外举报:组织人员身份期间,偷盗集体及国有资产

除此之外,举报人还举报高某宇偷盗集体及国有资产:拆迁组指挥部的相关物品中,镇里出资购买的网子、村里的防盗窗、路灯杆等,均被身为组织人员的高某宇私自拉回自家使用(有照片、视频佐证),既未履行招标等程序,也未获得相关部门许可。需要说明的是,高某宇拉走这些网子、集体资产时,尚未参选村组织部门负责人,但当时他已是组织人员;举报人在其参选前就已就此事举报,但相关部门未进行查处,仍允许其作为候选人参选并当选。举报人表示,这些资产均为镇里国有资产及村里集体资产,高某宇无权私自占有,其行为涉嫌偷盗,不配担任村组织部门负责人,更不配成为组织人员。目前,举报人就此事已举报两个半月,相关视频监控已提交给相关单位,但始终未获回应。

(举报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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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提供)

举报人强调,上述所有举报事宜,均在高某宇成为候选人前提交,但镇里相关部门未开展任何核查,也未给出明确结论,仍允许其参选并成功当选。对此,镇里相关人员曾答复“该参选参选,现在查不太清楚,若真有问题,选上之后再处理、再让其下台”,其目的就是追求选举业绩,对举报事实一味压制不查。

梳理相关规定可见,基层部门的回应存在明显漏洞。依据相关规定要求,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必须核查直系亲属的政治情况及违法犯罪记录;高某宇隐瞒直系亲属重大刑事犯罪事实,已符合“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回避和隐瞒重大问题”的政审不合格情形。即便交通肇事是非主观故意,但其致2人死亡、被判处实刑及缓刑的结果,已构成严重刑事犯罪,绝非基层部门口中“可忽略的轻微问题”。其侵占集体及国有资产、选举不合规等行为,也均违反相关规定,理应依法依规查处。

举报诉求:彻查不合规事实,追究相关责任

举报人强调,其就高某宇不合规入组织事宜,已向迁西县组织部、唐山市组织部等相关部门举报,但均未获得回应。目前,举报人已正式向相关单位提交举报材料(含视频、照片等佐证),核心诉求有三点:一是彻查高某宇隐瞒亲属犯罪事实、请托他人包庇、提交虚假材料不合规入组织的全部事实;二是追究组织政审环节的失职责任,核查不合规情况未被发现及基层部门推诿扯皮、压制不查的相关责任;三是依据相关规定,对高某宇作出组织内除名处分,纠正其不合规入组织情形,同时彻查其选举不合规、侵占资产行为,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此事不仅关乎组织人员队伍的纯洁性,更暴露了部分基层部门在问题处置与权力监督中的短板。基层部门以“已商量过”推诿核查、以“追求选举业绩”压制问题、曲解政策为不合规行为“开脱”,已引发公众对基层权力监督的广泛关注。截至发稿,相关核查及处置进展尚未有官方披露。

(以上内容均基于当事人诉求及公开案件材料整理呈现,相关争议与事实细节有待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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