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湖北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

同意京港澳高速公路豫鄂界至军山段改扩建工程

设置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

这意味着这条南北大动脉的

“2.0升级版”开通运营进入倒计时

沿线出行将迎来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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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意对通行京港澳高速公路湖北省豫鄂界至军山段改扩建工程的机动车辆收取通行费。京港澳高速公路湖北省豫鄂界至军山段改扩建工程起于大悟县九里关(豫鄂界),接京港澳高速公路河南段,沿既有高速公路改扩建,经孝感市大悟县、孝昌县、孝南区,武汉市东西湖区、蔡甸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止于武汉西枢纽互通,接京港澳高速公路和沪渝高速公路共线段。项目路线全长160.099公里。

二、京港澳高速公路湖北省豫鄂界至军山段改扩建工程设立匝道收费站12个,并入全国高速公路路网管理,实行联网收费,站名为:大悟北、大悟、大悟南、小河溪、孝昌、桃花驿、孝感、仙女湖、武汉北、蔡甸东、中德园、武汉西。设置服务区4对:大悟服务区、孝昌服务区、孝感服务区、蔡甸服务区;停车区2对:大悟南停车区、东西湖停车区。

三、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我省有关规定,京港澳高速公路湖北省豫鄂界至军山段改扩建工程车型分类收费标准按照1类客车0.55元/车公里档,1类货车0.5元/车公里档执行。收费期暂定30年,自通车收费之日起计算。

四、根据有关规定,对通行京港澳高速公路湖北省豫鄂界至军山段改扩建工程的军队、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按国家规定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国家规定的重大节假日免交通行费的小型客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五、京港澳高速公路湖北省豫鄂界至军山段改扩建工程属经营性高速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经营性收费,按国家有关规定使用税务票据,照章纳税。

六、收取车辆通行费必须按规定设置收费公告栏,公布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和监督电话等内容。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网

制作:李满丽

审核:李苏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