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胡志明市民事案件执行局(THADS TPHCM)正式宣布,将对张美兰案及其同案犯的超过4.2万名债权人进行第8批次款项支付。
2月5日,胡志明市民事案件执行局通报了关于向张美兰案及其同案犯被害人支付后续款项的事宜。
被告人张美兰
第8批次支付
据此,该机关于同日向42,525名债权人支付了超过2480亿越南盾的款项。支付比例达到应执行款项总额的0.8325%。
根据2024年10月17日的一审刑事判决及2025年4月21日的二审判决,张美兰负有向43,108名被害人全额赔偿超过300,000亿越南盾的责任。
可获得赔偿的对象是持有以下债券代码的所有者:QT-2018.12.1;SET.H2025;ADC-2018.09;ADC-2019.01;ADC-2018.09.01 以及 SNW-2018.10。
为准备此次支付,此前职能部门已处理资产并获得超过2500亿越南盾款项。
对于尚未提供账户信息的583名债权人,胡志明市民事案件执行局已按规定将其对应款项办理储蓄存款,以保障其在完善手续后的权益。
截至目前,支付过程自2025年6月起已历经8个阶段。第1批次(2025年6月25日)支付比例最高,达24.8125%(超过74,640亿越南盾)。
第2至第7批次于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底期间连续进行,支付比例依据可收回资产数量而有所不同。
继续加紧追收资产
目前,胡志明市民事案件执行局正集中力量加快判决执行进度。
重点工作包括:继续对张美兰本人以及判决书中确定的具有连带责任的相关个人及组织的资产进行核实、测绘和估价;要求西贡商业股份银行(SCB)根据各项判决转移已被冻结的资金,以便在资产处理有结果后用于后续批次的支付。
执行机构也已按照规定收取民事案件执行费,并按规定审议免收、减收执行费事宜。
为确保安全秩序并防止受骗,胡志明市民事案件执行局建议各债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勿点击非官方链接。
民众应经常关注并获取胡志明市民事案件执行局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
同时,职能部门也建议民众不要大规模聚集,以避免被不良分子利用或接触错误信息,影响判决执行过程及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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