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问董秘

投资者提问:

《沙隆达重组报告书》的承诺事项,依据彼时《指引4号》第二,三条所规定,必须包括由中国化工作出的承诺可实现分析内容和保障措施,但公司已经明确履约能力分析是由上市公司作出不属前述内容。因此,造成中国化工承诺内容要件缺失,违反规定。请问公司是否已履行监督职?是否披露违规的承诺信息误导投资者?如何采取补救措施?

董秘回答(安道麦ASZ000553):

您好!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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