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未签名的知情同意书、一张空白的耗材名称栏、一位术后未及时签字的医师,这些看似琐碎的细节,最终为德州知名三甲医院换来了一纸罚单。

手术室里,时间就是生命。2025年4月8日晚,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德州医院的手术室内,一场紧张的开颅取栓手术正在进行。患者李某正与死神赛跑……

然而,在这争分夺秒的救治背后,一些被忽视的“细节”正在悄然埋下隐患。直到2026年1月22日,两张各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将这场手术中隐藏的问题公之于众。

2025年4月8日晚间,患者李某因脑血管问题急需进行颅内动脉取栓手术,这是一种高风险、高技术的神经介入手术。通常情况下,这类重大手术后,医师需要立即书写术后首次病程记录,详细记录手术过程、患者反应和后续治疗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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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患者李某的术后记录中,首次病程记录的签名处出现的却是另一位医师“张某”的名字。实际主刀的鲁某医师没有按照规范书写术后记录并签字。

与此同时,李某术前签署的手术知情同意书上,告知医师的签名栏空白;而一次性医用高值耗材使用知情同意书中,“高值耗材名称”一栏也同样是空的。

这意味着,患者和家属在手术前,甚至可能不清楚将要在自己身体内植入什么样的医疗耗材。

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经过调查核实,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并参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于2026年1月22日对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德州医院和医师鲁某分别作出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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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手术患者而言,完整的病历不仅记录了治疗过程,更是后续治疗、康复指导乃至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解决的关键证据

特别是在高值耗材使用方面,患者知情权尤为重要。耗材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等信息空白,意味着患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了医疗器械植入,这直接侵犯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医疗安全无小事,病历规范不容忽视。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孤例。近年来,全国多地卫生健康部门都加强了对医疗机构病历质量的监管力度。仅山东省就多次开展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将病历书写规范作为重点检查内容。

一张万元的罚单,也许能够填补制度上的漏洞,但只有将患者安全真正放在首位的医疗文化,才能构建起值得信赖的医患关系。

值得一提的是,2025年的4月8日,在接待急诊患者时,该医院还出现了其它违规情况,同样涉及神经内科,这则消息被德州其它公众号率先曝光出来。

以下转自:吃喝玩乐大德州公众号的发布内容:(本号通过截屏整理)

德州某三甲医院被罚!一患者在急诊需会诊,医生竟只“电话指导”?

制度是红线,安全是底线

一次违规的会诊

暴露出医疗流程中的问题漏洞

1月22日,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开出一则行政处罚决定,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德州医院因违反核心医疗制度,被处以罚款1万元。此举,揭开了三甲医院诊疗流程中的一个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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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8日下午4时许,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德州医院急诊科内,一位患者的病情需要神经内科医师紧急会诊。

根据规定,受邀会诊医师应亲自诊查患者,并详细书写会诊意见。然而,神经内科的姚某、左某兵两位医师在接到申请后,仅通过电话进行了检查与治疗指导,并未前往诊视患者,也未按规定书写、签署会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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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行为,直接违反了国家《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及《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中关于“会诊制度”的强制性规定。

德州市卫健委经初步审查认为,该行为涉嫌“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依据相关法规,对医院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会诊制度”是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之一,绝非可有可无的流程。它既是多学科协作救治危重患者的保障,也是防范医疗差错、保护医患双方的重要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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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违规的会诊,省略的是程序,透支的是安全,伤害的是信任。对于医院而言,罚款是警醒;对于行业而言,此事再次敲响警钟——任何情况下,医疗安全的底线都不能以“方便”或“效率”为理由被突破。(鲁网德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