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桃源法院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被执行人李某之妻、年过六旬的张某某(化名)当场以卖菜所得现金偿还部分债务,并与申请执行人某禽蛋产销合作社就剩余款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以实际行动诠释了诚实守信的可贵品质。
申请执行人某禽蛋产销合作社与被执行人李某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李某向该合作社支付货款共计121,617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合作社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其名下财产进行了调查。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了解到,李某目前履行能力确实有限。令人动容的是,其年逾六旬的妻子张某某在得知丈夫的债务情况后,并未推诿逃避,而是毅然决定通过自己辛勤劳作——售卖自家种植的蔬菜,来帮助丈夫逐步偿还债务。
面对主动承担还款责任、态度诚恳的张某某,执行干警在严格依法推进执行的同时,也注重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张某某当场将近期卖菜积攒的5000元现金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并表示将继续卖菜攒钱还款。申请执行人被张某某的诚信与担当所感动,考虑到其家庭实际困难和积极履行的态度,同意就剩余款项达成和解。
双方最终约定:被执行人一方于农历新年前再偿还5000元,剩余款项自明年起按月分期支付。执行干警依法对和解协议进行了确认,并告知被执行人一方须严格按照协议履行,否则法院将依法恢复强制执行措施。
本案的成功执结,是人民法院坚持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力促案结事了的生动体现。一方面,执行干警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生效裁判得到落实;另一方面,在执行中注重查明实际情况,辨法析理,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执行和解,既体现了司法力度,也彰显了司法温度。
被执行人妻子张某某虽年事已高,却主动以卖菜微薄收入替夫还债,其行为展现了朴素的诚信观念和勇于担当的责任感,为社会诚信建设注入了正能量。此案也提醒所有被执行人,积极面对、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才是正道,任何逃避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桃源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丰富执行措施,坚决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陈诗婷
编辑:刘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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