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被盗
她第一时间发微信联系闺蜜
殊不知,手机那头安慰她的闺蜜
正是两次潜入她家行窃的窃贼
近日
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公安局
破获一起令人唏嘘的入室盗窃案
嫌疑人正是受害人的闺蜜彭某
12月12日晚
文星街道居民黄某报警称
家中保险柜里
存放的数十万元现金及一只黄金手镯被盗
接城关派出所通报后
刑侦大队迅速开展侦查
因案发现场位于老旧居民区
公共视频条件有限
侦破工作面临挑战
在岳阳市局支队支援下
市、县侦查人员全力投入
对片区内的所有监控摄像仪
进行海量调阅与分析
并围绕受害人社会关系展开细致摸排
经连续三天走访
警方获得关键线索
最终锁定嫌疑人为受害人的闺蜜彭某
12月17日9时许
经蹲守布控
民警在广东省珠海市将彭某抓获
彭某对其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并在其经营的店铺内追回赃款30余万元
调查查明
彭某因了解闺蜜黄某家中保险柜
存放有大量现金
利用交往间隙窥知其家中房门密码
并在交谈中套话得知其保险柜钥匙存放处
遂产生行窃之念
2025年9月底
彭某趁黄某家人外出之际
潜入其家中
盗走卧室内存放的黄金手镯及部分现金
尝到甜头后
彭某准备再次下手
12月上旬
彭某为支走黄某
以委托黄某帮忙运送物品至为由
掌握黄某外出时间
12月11日
通过乘坐高铁、的士
从珠海直接赶到湘阴黄某家中
再次进入黄某家中实施盗窃
盗走现金数十万元
为躲避侦查
其在盗窃后全副武装离开现场
为制造不在场证明
作案期间她通过微信向黄某
发送了显示本人在澳门的照片
目前
彭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逮捕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案是典型的“熟人作案”,利用信任实施犯罪,防范此类风险尤其重要:
强化物理防范:检查并加固门窗锁具。离家或夜间休息时,务必反锁门窗。
妥善保管财物:家中避免存放大量现金,贵重物品应分散置于隐蔽处或存入银行保险箱。
警惕信息泄露:切勿向他人透露家庭详细情况、生活规律、大额财物存放信息等。即使是亲友,对过度打探财产细节的行为也应保持警惕。
正确处理案发:一旦发现被盗,第一时间报警(110),并尽可能保护现场,不要随意翻动。
来源:湘阴公安
一审:刘双昀
二审:曾雨田
三审:戴志杰
微信改版了
现在刷到我们的推文全凭缘分
拜托大家将湖南法治报“设为星标”
让我们的缘分更深一点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