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我有门路,明天驾考保你过!就是办事得花点钱……”近日,浈江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判处被告人金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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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 月,金某得知罗某正为儿子找工作发愁,谎称能托关系帮忙找工作,从罗某处骗取2.6万元。2024年3月至4月,金某又谎称自己是交警支队工作人员,有渠道能让汽车、摩托车驾考“包通过”,便以办证缴费为由,先后骗取两名被害人共计1.61万元。同年12月,金某结识杨某,得知杨某有购车需求,他谎称有低价法拍车,还假意带杨某到现场看车获取信任,最终骗取杨某的购车款共计26.8万元。被蒙在鼓里的杨某,还将急需考驾照的朋友陈某介绍给金某,金某又趁机骗取陈某8500元。但谎言终究会被戳穿,当被害人发现承诺无法兑现,纷纷找金某索要回财物时,金某早已将大部分诈骗款挥霍一空,案发前仅向杨某退还4.8万元,向罗某退还1.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被告人金某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及社会危害性,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本案是典型的“走后门”类诈骗套路,不法分子利用被害人想要“走后门”“托关系”找工作、通过考试等不良心态,屡次实施诈骗。因此法官提醒广大群众,要时刻擦亮双眼,对于需支付大额“服务费”的中介行为保持高度警惕,不要轻信所谓的“熟人介绍”“未经核实的官方身份”等,要选择正规、合法的途径找工作、考驾照等,以免上当受骗 。

文字:戴书怡 韩翠花

编辑:封俊

审核:陈东阳 刘昊

责编:罗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