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交通安全工作启动以来,稷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结合辖区实际,紧盯重点路段、重点车辆,部署警力持续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月4日,大队执勤民辅警查处一起货车严重超载违法行为。

当日16时许,执勤民辅警在233省道高渠村北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M·****12的6轴重型货车行驶轨迹异常,存在超载嫌疑。执勤民辅警立即示意车辆靠边接受检查,并依法将其引导至108国道杨赵公路超限检测站进行称重检测。经过检测称重显示,该车总重量达86.84吨,核定限重仅为49.00吨,超载37.84吨,超载比例高达77.22%,属于严重超载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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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该车辆的严重超载行为,执勤民辅警当场固定相关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驾驶人吴某作出罚款1500元、记3分的处罚,并责令其立即转运超载货物,及时消除了这一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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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公安交警提醒:超载会大幅降低车辆制动性能与操控稳定性,在春运车流密集的道路环境中,极易引发侧翻、追尾等重特大交通事故。下一步,大队将继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对超员、超载、酒驾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全力筑牢春运道路交通安全防线,保障群众平安返乡、顺利返程。

【来源:山西运城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