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寻常的夜晚,一次看似平常的直播连麦,却成了一场蓄谋已久的“公开处刑”。主播吴某和吉某,因与女子周某有旧怨,竟将拥有数千甚至上万观众的直播间,变成了散布谣言、实施侮辱的犯罪现场。
2024年某晚,吉某连入吴某的直播间,两人一唱一和,公然编造、散布涉及周某个人隐私的虚假信息。瞬间,评论区沦为污言秽语的集散地,一场针对周某的集体网络暴力,在流量推送下迅速发酵。
他们或许以为,这只是“教训”一下对方,或是制造些吸引眼球的“节目效果”。但他们口中的每一个字,都化作射向周某的毒箭。屏幕另一端,身处风暴眼的周某,在经历社会性死亡后,最终走向生理性的崩溃——她不堪重负,选择服药自杀。幸而发现及时,经抢救保住了生命,但身心已遭受巨大创伤。
近日,这起案件尘埃落定。法院经审理认为,吉某和吴某在直播间公然捏造事实侮辱他人,贬损人格,引发大量网民围观辱骂,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侮辱罪。最终,两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同时,法院支持了周某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判令二人连带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2.5万余元。
判决公布后,舆论场并未完全平息。不少网友质疑:“逼得人家差点自杀,就判八个月?赔两万五?代价是不是太轻了?”
这种情绪值得深思。当虚拟世界的恶意直接导致现实生活中的生死危机,施暴者理应受到严厉惩戒。透过这起案件,我们必须看清几个残酷的真相:
第一,这不是“网暴”,这是刑事犯罪。
许多人对网络侮辱的严重性认知不足。本案中,二人的行为完全符合“情节严重”的认定:在公开网络平台,以直播形式有预谋地捏造隐私事实,进行公然侮辱和人格贬损,并直接造成了被害人自杀(未遂)的严重后果。那八个月刑期,是实刑,是人生档案中无法抹去的犯罪记录。法律已经亮剑,明确划定了红线。
第二,民事赔偿“少”的背后,是司法实践的现实逻辑。
从情感上,2.5万元难以弥补受害者身心的巨大创伤。但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主要针对直接物质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判定标准一向较为谨慎。此案胜诉的意义在于确立了“又打又罚”的原则:网络施暴者不仅要负刑事责任,还必须进行经济赔偿。这为后续受害者维权提供了重要判例。
第三,也是最关键的,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是“帮凶”。
压垮周某的,不仅仅是两个主播的谣言,更是直播间里那些蜂拥而至、肆意辱骂的匿名评论。每一次不经思考的跟风嘲讽,每一句随手打出的恶毒言语,都在为这场暴力“添砖加瓦”。法律的板子主要打在了组织煽动者身上,但网络环境的净化,离不开每个参与者的自觉。当恶意开始弥漫,我们是选择成为乌合之众的一员,还是保持清醒、甚至挺身制止?
这起案件它提醒每一个内容创作者:流量绝非犯罪的遮羞布,言论自由有其边界,他人的名誉与生命尊严,是绝不能踏破的底线。它也敲给每一位网民:屏幕不是面具,键盘不是凶器,在按下发送键前,请记得屏幕那端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网络绝非法外之地。这八个月的判决和2.5万元的赔偿,是一个明确的信号:任何试图以“社会性死亡”摧毁他人的人,终将让自己付出法律与人生的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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