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惠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一份由市政协委员田长华牵头提交的《关于培育社会无障碍意识,深化重点领域无障碍和儿童友好改造的提案》引发关注。提案指出,当前惠州在无障碍与儿童友好环境建设方面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公众意识不足、设施质量不均、长效监管薄弱等问题,呼吁以“意识培育、规划参与、设施升级、监管强化”四维发力,推动“双友好”城市建设从“有没有”向“好不好”提质升级。
惠州市政协委员田长华。
成效与短板并存,中心城区改造亟待深化
提案指出,近年来惠州市及惠城区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成效显著:惠城区落实专项规划,新建公共建筑及道路无障碍设施设置率达100%,低地板公交车占比提升至65%,并计划在2025年完成500户残疾人家庭改造。然而,调研发现,盲道被占用、电动轮椅进入公共场所受阻、设施碎片化等问题仍较为突出,尤其是作为“中心城区”的惠城区,面临老城区设施滞后与新城区配套不足的双重挑战。
四大短板制约“全龄友好”目标实现
提案分析认为,当前核心问题集中在四个方面:社会认知存在盲区,公众对无障碍设施功能了解不足,隐性歧视现象时有发生;规划建设中使用者参与不足,导致部分设施“建成难用”;改造质量参差不齐,交通枢纽与社区衔接不畅,家庭改造标准偏低;监管机制不健全,设施维护责任不清,问题处置效率低下。
四维发力,构建全链条保障体系
针对上述问题,提案提出具体建议:深化意识培育,将无障碍知识与儿童权益保护纳入中小学课程和公职人员培训体系,定期开展“无障碍体验日”活动,并通过媒体宣传典型案例,曝光不文明现象,营造包容共享的社会氛围。
优化参与机制,在项目规划阶段引入残障人士、老年人及儿童家长代表参与论证,比例不低于评审团队的30%,确保设计“接地气、真实用”。同时强化规划与标准衔接,明确新旧城区差异化建设要求。
聚焦重点领域改造,提出2026年6月底前实现市区32条主要公交线路导盲系统全覆盖,推动交通枢纽无障碍设施100%达标;优先为老年人口占比超30%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并提升残疾人家庭改造标准,引入智能化设备。
健全长效监管,建议开发“惠城无障碍监管”微信小程序,实现问题“接诉即办”,并将设施建设与维护成效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对未达标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委员们期待,通过系统化举措,进一步擦亮惠州文明城市名片,构建“优质便捷、全龄友好”的城市环境。
采写/摄影:南都N视频记者 郭秋成 田飞 实习生 许思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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