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方
来源|财富独角兽
2026年2月2日前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其官网的高管名单信息进行更新,涉及多位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而就在2026年1月,阳光财险部分分支机构被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更为值得关注的,是发生在2025年底的围标串标事件,致使其被当地采购单位予以准入限制,在未来长达三年的时间里,被一道“红牌”挡在了这一重要的相关采购项目门外。
而在车险增长放缓的当下,多家机构预测非车险增速高于车险。而因“围标串标”等行为引发的市场禁入,无异于在非车险业务发展的关键窗口期,错失了更多可能的中标机会。对阳光财险而言,当增长的机遇与合规的警示同时摆在面前,如何应对,便构成了其须直面的核心课题。
01
内部从合规与风控着手,监管部门从细处“拧紧螺丝”
2026年2月2日前后,根据阳光财险官网更新的高管信息,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石运福兼任临时首席合规官,财务负责人陈东鹏新增首席风险官。
图片来源:阳光财险官网
与此同时,公司官网公示的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发生变化,部分人员不再出现在公示名单中。此次调整后,阳光财险官网所公示的高级管理团队由若干位成员构成,其职责覆盖了战略、经营、财务、投资、合规与风险等核心管理领域。
内部从合规与风控着手之际,外部监管则从细处为阳光财险分支机构“拧紧螺丝”。在各类处罚事项里,类似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等问题,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任何偏离都会让一份保单的边界发生变化,客户看不见的差别,往往存在于免赔、责任范围、费率适用条件的细枝末节里。
2026年1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保证保险业务内控不严”,江苏金融监管局对其予以警告并罚款11万元。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截图
2026年1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日照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日金罚决字〔2026〕1号-2号)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中心支公司岚山营销服务部,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日照监管分局对其予以罚款15万元。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截图
阳光财险的年内合规问题,尽管只在部分分支机构被监管点名。但这些监管处罚的问题并不属于难以制定和执行的合规规则。但是何原因致使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等违规行为出现,或许是需要阳光财险细究之处。
条款与费率等合规规范往往被当作产品部门的事情,但从行业常识来看,则往往贯穿业务全过程,从渠道销售到系统录单,从营销话术到承保核保,从批改到退保,再到理赔核定。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偏差,都可能让合同边界发生滑动。监管罚单不只是替投保人撑腰,更是用板上钉钉的违规事实和具体的处罚决定,对相关分支机构予以警告,而警告的深意,则是边界不容伸缩。
02
可追溯的全流程行为链条,穿透式监管更具威慑力
更像一面镜子的,则是费用类违规,其照出的是一家财险公司多地分支机构在业务增长、渠道维护、费用支出如何找到最优的平衡点。尽管费用问题在监管处罚中较为常见,但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一家财险公司在某些经营环节面临挑战。
2025年12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虚列业务及管理费,直销业务虚挂中介套取费用”,青岛金融监管局对该公司罚款三十一万元;对时任该公司车险部负责人鄂某给予警告并罚款五万元。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截图
同样是在2025年12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因“虚列费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于2025年12月22日对其作出责令改正、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截图
同日,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左云支公司,因“虚挂代理人套取费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于2025年12月22日对其作出责令改正、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虚挂代理人”这一监管定性,通常指向费用支出与真实业务活动脱节的合规瑕疵。此类行为折射出,在部分业务场景下,保险公司对销售渠道与费用流向的管理存在改进空间。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截图
费用类违规还常见一个细节,罚款并非只针对机构,还会针对具体岗位与具体责任人。这会形成一种现实压力,分支机构的每一次审批签字、每一次费用提醒、每一次核验动作,都不再只是流程,而是可以被追溯的责任链条。对机构内部而言,这种可追责的穿透式监管,比罚款金额更有威慑力。
03
围标串标与准入限制,会否错失非车险业务更多机会
围标串标,对一家财险公司而言,直接事关能否继续有可能参与相应市场的招投标。如果说条款、费率与费用类处罚更多发生在保险业务内部,那么采购领域的禁入处理则会影响外部机会的获得。对于财险公司而言,团体业务、政府与事业单位相关项目、工程与服务类采购,往往意味着稳定的保费来源与规模获客路径。而一旦被禁入,影响并不只停留在罚款数字层面,而会作用于业务机会本身。
2025年12月3日,军队采购网发布的《关于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中心支公司失信处理公告》显示,“经调查核实,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中心支公司在参加项目编号:XM-2019-0501-C024-01采购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申辩联系人:路某某)等违规行为。”
处理结果显示,“禁止3年内参加武警部队范围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的处罚。以上处理自2025年12月03日起算。在禁止期内,法定代表人徐晓文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禁止参加上述范围军队采购活动,授权代表博仁禁止代理其他供应商参加上述范围军队采购活动。”
图片来源:军队采购网官网截图
政府采购层面,阳光财险也因与华农财产保险使用同一CA下载、上传投标文件,并制作表述文件,构成串通投标,被沧州市财政局于2024年12月予以行政处罚,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罚款金额对阳光财险而言并不大,影响却不容小觑,政府采购的“红线”,记录一旦生成,限制一旦生效,市场机会可能会在一段时间内在该地区变窄。
行业数据显示,2026年首月,全国车险市场普遍出现保费负增长,核心原因是新车销量同比、环比双降的断崖式下跌,以及2025年底为冲业绩导致的“抢单潮”透支了需求。而与此同时,非车险增速预期高于车险,成为市场主要增长来源。特别是在经济高质量发展背景下,绿色发展(如可再生能源项目、新能源汽车)、防灾减灾、企业出海、产业升级等领域将催生新的保险需求。
由此来看,采购禁入可能会收窄阳光财险相关分支在非车险业务相关项目的可参与范围。对于一家需要全国分支共同支撑规模的财险公司而言,局部禁入并不只影响一地收入,还可能会影响跨区域团队的协作、资源分配与年度目标拟定等多环节。
作为财险机构,系列罚单与市场禁入,为阳光财险指出了需要整改的具体问题。而其应对的关键,则在于将监管规定与市场规则,切实转化为日常业务中必须遵守的操作标准。这意味着,产品管理上,需确保经批准的条款和费率在销售、承保系统中得到严格执行;在费用控制上,应通过技术手段加强审核,确保每笔支出真实、合规;在项目投标上,则必须建立严格的内部审查流程,确保行为合法合规。处罚是对过去的总结,而踏实的整改与体系加固,才是争取未来市场机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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