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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26年第1期要目
【绿色发展】
1.碳期货交易监管问题的制度因应
吕靖文(5)
【人文哲思】
2.比较文明视野下的文教立国传统
刘毅(21)
3.文化主体性视域下民法典教育融入高校思政课的具体路径
袁芳、何奥(33)
【社科前沿】
4.政治风险、风险感知与企业海外投资
李泳(46)
5.对外卫生合作原则的制度实践与路径塑造
金成华(63)
【法治文化】
6.儒家思想对金朝法制的影响
邵方、白岩(79)
7.法秩序之形塑:清代商雇巡役制度的基层运作程序研究(1736—1850)
王东阳(87)
8.法律于文学何为
——从未老先衰的“法律与文学”说起
张晶晶(97)
【热点聚焦 | 智能传播与国家社会治理】
特邀组稿:祖昊
9.智能技术嵌入与基层政治沟通转型:变革、挑战与未来路径
何晶、李墨馨(110)
10.回归马克思主义实践观:重思技术政治学的理论路径
李瑛琦(119)
11.智能技术的治理可供性研究:基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考察
程朗(131)
12.AI竞合去中心化态势下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挑战与重构
韩娜、董小宇(140)
13.“接入·切换·游牧”:大模型语境下用户的多平台使用行为研究
——兼论其治理启示
姚俊臣、夏以柠、张洪忠(152)
【法学前沿】
14.刑事司法数据分类分级规则及保护机制构建
陈雨楠(169)
15.论专门矫治教育中惩戒权的行使及其限度
罗全蒙(182)
16.姓名的商业化利用:保护模式、规范构成与司法救济
唐兴华(193)
【青年论坛】
17.重整融资超级优先权制度的反思与完善
——兼评《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第62条
叶雅冰(208)
【绿色发展】
1.碳期货交易监管问题的制度因应
作者:吕靖文(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内容提要:碳期货作为“双碳”战略关键工具,其监管绩效直接决定碳期货交易绩效。与商品期货、金融期货不同,碳期货对环境政策及排放数据高度敏感,其核心交易要素碳排放配额具有强数据依赖性。当前“功能主义”立法模式导致环境规制与金融监管在理念、主体及规则层面产生系统性张力,面临监管缺位、信息壁垒与协同机制失灵的多重困境。碳期货交易监管需以协同监管为价值理念,构建以监管法为核心的立法模式,推动规范“融贯性”与立法“功能主义”深度融合。需立足数据属性,明确“排放数据”三层权属,以此搭建“生态价值为体、市场效率为用”的协同监管范式;需确立碳期货市场统一监管等五项辩证统一原则,建立交易监管主体与数据监管规则协同的制度规范,弥合环境规制与金融监管之间的张力。
关键词:碳期货;环境规制;数据要素;监管协同
【人文哲思】
2.比较文明视野下的文教立国传统
作者:刘毅(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从比较文明的角度考察,华夏文明自古即以文教立国,而非宗教立国。文教立国的传统初成于周公的制礼作乐,奠基于先秦的儒家思想,成熟于隋唐的科举取士,兴盛于宋明的官私书院。其意义在于从人文、人道和人伦价值出发,确立了华夏文明之“以人为本”“以文化人”“教化为先”的政治、社会和文化秩序。文教立国的文明传统对于信息化、数字化、人工智能化的当代中国社会,仍有非常积极的参考价值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文教立国;治理传统;比较文明
3.文化主体性视域下民法典教育融入高校思政课的具体路径
作者:袁芳、何奥(中国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内容提要:文化主体性作为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原创性概念、标识性概念和思想精髓,为高校立德树人提供重要的思想指导和方法论启示。在文化主体性视域下,民法典教育融入高校思政课有助于对接大学生的思想困惑和法治需求、涵养大学生的理性精神和文化自信、激发大学生的主体意识和创新精神。目前大学生民法典教育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存在重知识传授轻素养培育、重义务教育轻权利教育、重课堂教学轻实践锻炼的突出问题。因此需要深入挖掘《民法典》的育人元素,明确融入的核心内容包括《民法典》的核心概念、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及创新亮点、文化底蕴和经典案例。融入的具体方案包括强化大学生民法典教育的育人导向性,提升思政课教师教学能力的专业化水平,促进课程教学的体系化和衔接性,实现实践教学的规范化,确保教学方法的适配性。
关键词:文化主体性;民法典教育;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素养
【社科前沿】
4.政治风险、风险感知与企业海外投资
作者:李泳(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
内容提要:政治风险通常被认为是阻碍企业进行海外直接投资(ODI)的关键因素。然而,许多跨国企业在很多高风险国家有大量投资的事实说明 ODI 不仅与东道国风险水平有关,还与企业的风险感知能力有关。当跨国企业能够自信地评估当前威胁的性质和程度时,即使面临较高风险它们也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对冲威胁,增加投资意愿。本研究以 2015—2023 年中国249 家跨国企业在 105 个国家的投资策略为样本,建立了一个融合东道国政治风险和企业风险感知的 ODI 决策综合研究框架,重点探讨了企业风险感知对政治风险与 ODI 决策之间关系的调节效应和传导途径。研究结果表明:(1)企业 ODI 决策对政治风险的敏感性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风险感知,具体表现为企业风险感知对政治风险和 ODI 决策之间的关系具有倒 U 型调节效应:当企业风险感知较低和很高时,ODI 概率随东道国政治风险提高而降低;当企业风险感知相对较高时,ODI 决策对政治风险的反应减弱。(2)企业风险感知调节效应的大小受行业、企业属性不同而有所差异,如采掘业企业风险感知的调节效应弱于非采掘业;国有企业风险感知的调节效应要强于非国有企业。(3)企业风险感知调节效应的中介传导作用产生的原因在于高风险感知下的两种连带效应,即商业连带的投资风险分担和政治连带对可能风险源的消除。
关键词:海外直接投资(ODI);政治风险;风险感知;ODI决策
5.对外卫生合作原则的制度实践与路径塑造
作者:金成华(上海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对外关系法》作为我国对外关系方面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明确了诸多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其中包含卫生健康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新时代的卫生健康治理要求,一方面要全面推动卫生健康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要不断提升其域外影响力和国际话语权。传统的卫生健康法治理论与实践显然无法充分回应对外卫生合作的新时代要求。因此,现阶段有必要界定卫生健康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原则,即“对外卫生合作原则”。本文以《对外关系法》第2条和第28条为其逻辑起点,梳理对外卫生合作在制度实践中的客观形态之后,基于法律有效性、道德正当性及合法性确信等三个要素分析对外卫生合作原则的制度正当性;在此基础上从多个维度进一步塑造可行性发展路径:如以与《对外关系法》的紧密衔接,确立对外卫生合作的“法律原则”地位;以《卫生健康法典》编纂为契机,提升对外卫生合作原则的制度辐射能力;以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优势,积极发挥对外卫生合作原则在地方的试点作用;以国内法与国际法间的深度交融,为对外卫生合作原则的域外推广再“加码”等,以便要完善我国卫生健康法治的系统性建构,同时要提升其域外影响力和国际话语权。
关键词: 《对外关系法》;对外卫生合作原则;制度;正当性;路径
【法治文化】
6.儒家思想对金朝法制的影响
作者:邵方、白岩(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
内容提要:儒家思想作为金朝从部落传统向封建王朝转型的关键治国理念,在其法制转型过程中发挥了核心作用,重塑了国家治理的精神内核。作为北方民族政权法制汉化的代表,女真统治者在主动汉化的进程中,通过儒学教育、经典注疏等方式,将儒家思想的精髓深度融入金朝的政治与法律体系。金朝法制的完善始终伴随着对中原王朝法律的借鉴,其礼法体系的构建与司法实践均深刻烙印着儒家化的特征。金朝法制深受儒家学说的影响,并汇入中华法系的历史演进之中,成为中华法系集合体的一员。
关键词:金朝;法制;儒家思想;礼法体系
7.法秩序之形塑:清代商雇巡役制度的基层运作程序研究(1736-1850)
作者:王东阳(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乾隆元年以降,清廷渐将盐商私雇巡役缉私之举著为定制,名为“商雇巡役”。虽有《会典》《律例》立其纲维,然州县实操之程序多付阙如。以巴县档案为例,考见巴县衙门并非无法可依,乃将官巡缉私之程规“类推适用”于商巡,形成“缉捕—呈控—查验—堂审”之程序链条。商巡缉捕兼具补充、主动、回避三性;呈控则分单一、叠加、延伸三式;查验需经形式审查与实质验伤;堂审之际,更兼“催办”与“供述”之责。商巡虽补官力之不足,然其权能终统摄于县衙规程之内。清代州县治理实具因地制宜之通变智慧,非纯恃国家成文,亦非委诸地方衙规,乃官、商、民三方互动所共塑之“法秩序”,此亦见传统中国基层治理之一隅。
关键词:商雇巡役;私盐治理;缉私实践
8.法律于文学何为
——从未老先衰的“法律与文学”说起
作者:张晶晶(山东政法学院文化艺术传播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
内容提要:有别于以法律为主体的“法律与文学”,“文学与法律”作为新的交叉研究领域,以文学为主体,聚焦文学问题,可以发展出法律中的文学、作为法律的文学、通过法律的文学、有关法律的文学等研究方向。立足于文学,以文学的审美话语观照、融汇法律,法律能够丰富文学的生成,为文学提供非现实隐喻,拓展文学表现的空间,提供诗性正义的源泉,并激发文学的预知功能。“文学与法律”的研究领域和文学视角的观察,可以帮助创作者和研究者思考法律的文学表达和审美意蕴,以文学的诗意灵动和艺术追求,激发文学与法律互动的新的可能性,同时也为挽救“法律与文学”研究的“未老先衰”做出文学的努力。
关键词:文学与法律;法律与文学;审美话语
【热点聚焦 | 智能传播与国家社会治理】
9.智能技术嵌入与基层政治沟通转型:变革、挑战与未来路径
作者:何晶、李墨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中国社会学科学院大学政治传播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内容提要:在智能技术深度嵌入治理实践的现实情境下,基层政治沟通正经历结构性转型。智能技术不仅助力基层智能化沟通平台建设、实现跨层级治理信息的智能整合与响应、使得沟通主体从“人”向“人 + 智能体”演进,也推动了沟通与协商机制的全面转型。当然,智能技术在赋能基层政治沟通的同时,也为后者带来一系列新挑战:数字鸿沟削弱基层政治沟通包容性、平台权力运作模糊削弱基层政治沟通透明度、技术依赖冲击基层人际沟通网络、治理工具与现实场景脱节阻碍基层政治响应等。因而,智能技术的应用不应止步于平台优化和效率提升,而应着眼于推进技术逻辑与政治逻辑、社会逻辑之间的有机互嵌以回归基层政治沟通的本质,基于强调智能技术作为人的可协商性力量的“智能协商”原则,构建更具基层政治沟通人本特质的技术治理生态,实现从“智能嵌入”到“智能治理”的跃迁。
关键词:智能技术;基层政治沟通;基层治理;智能协商
10.回归马克思主义实践观:重思技术政治学的理论路径
作者:李瑛琦(辽宁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内容提要:在兰登·温纳之前,关乎技术与政治互动关系的技术政治学研究呈现出“政治技术化”与“技术政治化”两条线索。温纳技术政治学通过对技术政治属性的分析,实现了对这两条线索的整合,但却将技术、政治互动简化为“技术结构—政治约束”关系,导致重组、改造技术的力量(技术民主)因受制于而非超越技术逻辑,而无法应对数字时代的技术支配。马克思主义实践观表明,技术系统的“律令”本质是生产关系实践的“自然化”。要根本改变技术的支配逻辑,核心在于通过生产关系的革命实现技术逻辑的重构。这为构建数字时代所需的“基于实践的技术政治学”提供了重要锚点。
关键词:技术政治学;政治技术化;技术政治化;历史唯物主义;实践
11.智能技术的治理可供性研究:基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考察
作者:程朗(中国传媒大学新闻学院)
内容提要:本研究基于可供性理论框架,发现智能技术在横琴深合区治理实践中呈现出“认知”“关系”“制度转译”三重可供性维度。就认知可供性、物联网与数字孪生技术构建的全息数据映射,推动治理认知从经验驱动、被动响应转向计算辅助和主动预判。这一转变是智能技术与在地创新治理体系深度耦合的结果;就关系可供性,智能技术催生人机协同治理生态,但始终受制度环境、社会实践与利益博弈的制约,进而确保了人类主体在治理活动中的主导权;就区域转译可供性,依托粤澳深度融合的制度设计,智能技术演化为弥合区域间制度差异而非消除差异的“转译器”。研究表明,智能技术的治理赋能并非独立变量,而是与开发者、使用者和治理环境深度互嵌的“液态”力量。多方因素共同塑造的治理基模,使得智能技术形成具有特定质性量性的可供性“流向”。面对革新治理认知、调适人机关系、实现跨域协同这些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之维,需推动技术与治理情境的融合,探索智能技术的治理可供性如何在具体情境中生成,并成为善政良治的质料。
关键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智能技术;治理;治理可供性
12.AI 竞合去中心化态势下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挑战与重构
作者:韩娜、董小宇(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国家安全学院、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研究基地)
内容提要:人工智能技术的迭代升级与权力泛化正在重构全球治理的底层逻辑。新兴人工智能技术凭借算法霸权与数据垄断形成“技术—权力”的闭环,其“中心化扩张”与“去中心化渗透”的竞合模式不仅加剧了技术资本的权力集中,更通过技术政治化进程削弱了传统治理体系的权威性。新兴人工智能技术通过开放的 API 策略,推动多元主体参与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生态与规则制定,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注入“去中心化”动力,初步摆脱发达国家主导的“中心化”规则束缚。然而,两股力量的并存,也给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带来新挑战,包括治理理念冲突与技术标准分化、新垄断模式引发传统治理失效、安全诉求升级与合作信任赤字等。突破这些困境需树立兼顾安全与发展重构治理理念、以“主动塑造”重塑技术标准、强化多元协同共治网络应对新兴垄断、增进去安全化国际合作弥合信任赤字,打造兼具包容性与约束力的新兴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
关键词:人工智能治理;生态重构;技术变革;多元竞合;规则重塑
13.“接入·切换·游牧”:大模型语境下用户的多平台使用行为研究
——兼论其治理启示
作者:姚俊臣、夏以柠、张洪忠(北京师范大学新媒体传播研究中心、中国经济时报社,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北京师范大学新媒体传播研究中心)
内容提要:研究基于可供性视角,借助焦点小组访谈法,揭示了用户从“平台接入”走向“平台切换”再到“智能游牧”的多平台使用行为:接入大模型平台时,用户受到主被动因素影响,逐步建立对大模型可供性的认知基础;随后,用户在多个平台展开“切换”,通过跨平台可供性的选择、比较、适配实现效用最大化;切换并非终极目的,用户仍希望于流动中打造稳定关系,并在稳定中寻求流动补偿,以实现实用化、个性化的数字栖居。用户的“接入·切换·游牧”本质上是持续追寻可供性资源的过程,这一点亦呼唤着智媒时代平台治理模式的转型。
关键词:智能传播;复媒体环境;可供性;大模型;多平台
【法学前沿】
14.刑事司法数据分类分级规则及保护机制构建
作者:陈雨楠(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数据分类分级是提升数据安全保护能力的基础性工具。我国亟需构建刑事司法数据分类分级规则及保护机制。该机制应以数据安全利益位阶分析与风险预防原则作为理论支撑,依据属性特征构建刑事司法数据的三层分类规则,并根据敏感程度确立四级分级规则。在此基础上,还需完善相应的安全保护机制,包括设立专门的刑事司法数据安全保护部门、构建分类分级标签库以及制定差异化的数据安全保护策略。通过上述措施,可提升刑事司法数据安全保护的科学性、规范性与可操作性,实现数据安全保护与数据合理利用之间的动态平衡。
关键词:刑事司法数据;数据分类;数据分级;数据安全
15.论专门矫治教育中惩戒权的行使及其限度
作者:罗全蒙(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罪错未成年人的特殊属性决定了惩戒权在专门矫治教育过程中存在迫切的现实需求,但惩戒权的行使却面临着固有的正当性争议和因规范依据缺失产生的合法性争议。从正当性来看,惩戒不等同于惩罚,而是与专门矫治教育的保护处分性质高度契合;从合法性来看,《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和《未成年犯管教所管理规定》中的条款都是对罪错未成年人行使惩戒权的规范来源。将惩戒权纳入法治轨道才能保障其合理行使,防止陷入适用过度和受限的双向困境。从主体来看,应当设立惩戒委员会统筹决定权和监管权;从手段来看,应当补充刚性措施以弥补惩戒力度不足导致的效果缺憾;从限度来看,应当以必要性原则为底线确保惩戒与过错相适应;从责任来看,应当确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可诉地位并列为第一责任主体。
关键词:专门矫治教育;教育惩戒;体罚;专门学校
16.姓名的商业化利用:保护模式、规范构成与司法救济
作者:唐兴华(中国政法大学)
内容提要:姓名作为一种人格标识,其蕴含的财产价值因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凸显。比较法上,对姓名上财产利益的保护存在两种典型模式,即纳入人格权保护的一元模式和新设“公开权”的二元模式,通过诉诸规范解释并权衡保护效果,我国法宜采前者。不同于肖像与自然人间的稳定关系,对姓名的商业化利用更需兼顾相对人的表达自由和社会公共利益,并进行适当限制。因此在构成方面,姓名商业化利用的主体不限于名人,但这也绝非意味着普通人的姓名可以当然地被商业化利用;其行为包括自己使用、许可他人使用和同意他人使用,但存在依规定或性质不得许可的情形,且合理使用制度亦成为使用他人姓名的有效豁免。实践中,行为人是否不当地商业化利用他人姓名,应根据不同的规范依据而分别认定,核心都聚焦于对商业化利用行为的识别以及姓名符号与姓名权人对应关系的建立。在此基础上,《民法典》合同编关于“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的规定、人格权编“禁令”制度及诸项人格权请求权、侵权编的损害赔偿等安排,为姓名权人提供了体系化的救济路径。
关键词:姓名;人格权;商业化利用;许可使用;损害赔偿
【青年论坛】
17.重整融资超级优先权制度的反思与完善
——兼评《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第62条
作者:叶雅冰(清华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我国学界对是否授予重整融资债权以法定超级优先权存在激烈争议。从公司治理的视角而言,基于自由现金流理论,重整融资超级优先权可被视为调节公司资金储量的“注水阀门”,旨在化解投资不足与规避投资过度。在实现路径的选择上,法定优先路径无需既存担保权人同意,虽能有效激励再融资,但将损害既存担保权人的信赖利益,导致初始融资受阻;意定优先路径需经既存担保权人同意,虽尊重既存顺位利益,但易因高昂的交易成本而陷入谈判僵局,导致再融资激励不足。唯有融合两种路径的优势,才能实现重整融资超级优先权的理想功能。鉴于《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第62条已采意定优先路径,建议对该条增设第2款:“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由人民法院直接授权:(一)债权人仅就特定财产因融资产生的增值部分主张优先于既存担保权人受偿;(二)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其他情形。”
关键词:破产重整;重整融资;超级优先权;自由现金流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创办于2007年9月,是由国家教育部主管、中国政法大学主办、《学报》编辑部负责编辑出版的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学术刊物。现为双月刊,大16开本,每期160页,逢单月10日出版,设有:“法治文化”、“学术论衡”、“学人讲坛”等栏目。《学报》坚持学术自由、兼容并包的编辑取向,崇尚扎实创新的学风,积极推进学术交流与对话,得到了学术界、期刊界同行的充分肯定,对中国的法治建设和法学发展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和影响。创刊以来,《学报》首发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等刊物转载的篇次在国内政法类院校学报中名列前茅。其中我刊重点、特色栏目“法治文化”编发文章近百篇,已有二十篇文章被《新华文摘》等转载,产生了良好社会反响。近年来,环境资源法学的论文也正在成为我刊编发文章的又一个亮点,引起学界的广泛关注。
责任编辑 | 郭晴晴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范阿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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