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出来怕吓到人——台湾政坛,居然能出现“请假请到惊动国会”的局面。

有人一口气没上班超一年,领导岗位空了这么久,居然还没人拍桌子?

这事就发生在监察院长陈菊身上。

表面上说是身体抱恙、依规请假,可这一请,就是12个月。

关键是,薪水还全额退回,按月打进国库,账面干净得很,没人能挑出毛病。

可矛盾的地方也正是这里——制度没说不行,也没说行,到底算什么?

表面看是请假,实质上打破了政务人员“在位要尽责”的那点职业契约。

台湾立法院都看不下去了,白营的黄国昌直接开怼:“这要是变成惯例,谁还信号召?谁来背锅?”蓝阵营的翁晓玲则干脆直接,提案立法:政务官请假必须有上限、流程、日数、标准,不能再跟公务员掺着用。

公务员是铁饭碗,政务官是政治责任,谁都懂两码事。

问题更复杂。

台面上一套流程走得明白,监察院自己说,陈菊年资长,年假叠加病假、事假最多能凑出65天,这还不算特殊延长。

去年12月初开始休息,先是事假病假用光,后面就直接申请延长病假。

延到什么时候?

没人说的清楚。

按照现行规定,一边请,一边主动退薪,程序无懈可击。

可换个角度想,真有紧急案子,院长不在,谁拍板?

副手代行职权可是一回事,长期悬空又是另一回事。

就像公司CEO一年不露面,财报年年递交,信得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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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空窗”这事台湾不少。

往前扒一扒,教育部、交通部、卫生署长岗位也有过“长期请假”,理由都很冠冕堂皇,什么“身心状况”、“家中变故”,可真要论公共责任,民众会不会有疑问?

政务体系责任本身就是短期任命、随时问责,公务员那套“归人事法”逻辑,拿来套用在政治人物身上,怎么看都别扭。

话说回来,陈菊主动退薪这一点,在岛内社会并没激起特别大反感,反倒有不少人替她叫屈,觉得她一分钱没拿,反而被推到风口浪尖。

可另一头,民众对“官场归属感”也在慢慢消耗——你能请一年假,普通打一份工的,感冒发烧都要老板批准,谁有这样的特权?

公平两个字,大家心里有杆秤,外人看不懂,自己人心里最清楚。

回头看蓝营这波修法提议,不只是追着一个人问责,其实是盯着“制度的漏洞”。

翁晓玲的草案就直指要害:政务官请假,不能混着公务员那套。

请假种类、天数、流程,全都得拉出来讲明白。

谁来定?

考试院和行政院会同拟定,谁都别想甩锅。

表面是修法,实质还是权力的分配与责任的重画。

毕竟台湾五院体制,越是顶级岗位,越没人盯,越容易出事。

说到这里,难免让人想起一句老话,“规矩是给外人定的,自己人嘛……你懂的。”可时代不一样了。

民众对政务透明、权力问责的期待,早就不是几十年前那种“官说了算”。

这一次不补窟窿,下次再出请假风波,恐怕连台面都抹不平。

这事最后能不能有个说法?很难。

制度补得上,习惯能不能改,谁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