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经开公安”微信公号2月5日发布警情通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此前据华商报 报道,2月2日上午,家住陕西安康的刘先生拨通华商报新闻热线,称1月31日晚上带家人去西安城北的“溪海岸”汤泉洗浴,清晨时分妻子遭一男子猥亵,目前虽已报警,可店里至今都没有任何道歉。

妻子熟睡中遭两次触碰

1月31日晚9时多,刘先生带老婆、孩子前往西安市明光路72号的“溪海岸”汤泉洗浴。洗完澡后,晚11时30分左右去2楼休息室休息了一会儿,于凌晨1时前后去餐厅吃了点东西。由于当晚客人较多,休息室不够用,三人就在2楼的电玩室里休息,“电玩室里面装了三台电视,可以供客人躺着休息;我睡到早上5时50分醒了,就去大厅里溜达,7点多妻子忽然打来电话让我过去,我回去后,见有个20多岁的陌生男子在她跟前,我就问他干啥,他也不说,问他怎么了,也不回答,过了有两三分钟,孩子醒了,我们就去了大厅,这时老婆才跟我说,刚才那个人把她猥亵了。我一听赶紧跑到电玩室门口,当时男子还没走,我就拦着他、问他,他不承认,说可能用腿碰了一下。我就说,那就去调监控,可到了前台,却被工作人员告知不能看监控。没办法,我妻子就在7时13分报了警”。

刘先生称,其全家购买的1200元套票中,含有洗浴、搓澡、头疗及过夜等服务,因当晚留宿区域客人满了,才去了电玩室休息,该区域“有30平方米大,一进门类似用木地板起了30多厘米的台子,人就睡在上面,没有枕头和被子,当晚人最少时有五、六个人”。妻子后来告诉他,大概清早6时50分的时候,她感到有人有意在触碰她的脚,当时她还下意识蹬了一下,但对方竟又触碰了一次,这令她既恶心又恐慌。

报警后,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张家堡派出所民警来到“溪海岸”现场,调取了监控视频。刘先生称,从事发后做完笔录,一直到离开“溪海岸”,该店负责人和工作人员都没有对此事进行过任何解释和道歉,“发生了这种事,连一声道歉都没有,难道店里不知道这将给顾客带来多大的心理阴影吗?这还是一个服务场所应有的态度吗?”

警方已以“猥亵”立案

2月2日下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来到“溪海岸”,说明要了解事发经过后,该店入口“闸机”的女工作人员表示,需短信联系一下该店的负责人。随后,她告诉记者,其领导在外开会,并回复称该店不接受采访,让去派出所了解情况。当记者问及2楼是否有电玩区时,她称“有的”。

在该店大厅门口,记者从展示屏的“宾客须知”看到,该店为24小时营业,并规定“凌晨2:00—6:00之间在店内过夜的贵宾,加收30元/人过夜费”,而“过夜人员须登记身份证信息”。对此,刘先生称其购买套票中未加收过夜费,同时该店也未登记他们的身份证信息。

随后,记者联系了经开分局张家堡派出所负责此事的警官,对方告知须前往分局办理手续才能接受采访。不过,由该所出具给报案人的一份“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显示,由受害人报警的“2026.2.1溪海岸猥亵案”已经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