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转自:中国政府采购

重庆涪陵区开展2025年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评价

本报讯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正有序开展2025年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评价工作,此次评价对象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据了解,此次监督评价工作围绕三方面开展:一是集采机构执行有关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二是执行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情况;三是集采机构工作人员执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通过全面评价,切实加强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管理,推动集中采购活动提质增效,保证服务质量达标。

为确保评价工作规范有序、客观公正,涪陵区财政局成立监督评价小组,随机抽取5个集中采购机构2025年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评价,覆盖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评价工作采用自查评价与现场书面审查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百分制,明确评分标准:综合得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75分为合格,75—89分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

此次监督评价工作明确了清晰的时间节点:1月30日前,被考核单位根据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情况,整理相关文件、数据和资料,对照《涪陵区2025年度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评价表》所列考核内容开展自查,全面总结工作特色和亮点,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形成完整自评报告,并将测评表及自评报告报本级财政部门;2月4日前,区财政局组织的评价小组到被考核单位进行现场书面检查,形成评价工作底稿及完成最终考核评价,评价结果经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确认后生效。2月9日前,区财政局将对监督考核中发现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评审专家的违法线索进行延伸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对国家公职人员涉嫌违纪的行为,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2月14日前,涪陵区财政局将本次考核结果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吴敏)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