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石伟
2月5日,“男子泼汽油烧伤前女友”一案在湖北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受害人小陈告诉记者,凶手覃某未做新的陈述,依旧是辩称没想过杀人,法庭未当庭宣判。“上次二审,不管是不是真心,他表达了歉意。这次没有道歉,甚至还对着我笑。”
该案重审在恩施州中院开庭(石伟 摄影)
2023年7月,因为日常情侣之间的琐事争吵,覃某向小陈提出了分手。不久后,覃某提出复合被拒。他多次在微信上骚扰小陈,以跳楼、放火烧屋威胁,还曾尾随小陈到公司,并在宿舍楼下蹲守。
2023年10月18日,小陈曾报警一次,民警调解后覃某保证不再骚扰。当晚,小陈在宿舍跟朋友打电话,表示要到外地躲避一段时间,对话被蹲守的覃某听见,覃某回家后从摩托车中取了两瓶汽油。
次日一早,覃某携带两瓶汽油翻墙进入小陈所在的公司,泼洒汽油后将小陈烧伤。覃某与小陈的同事将她送医的途中,遇到出警民警,覃某被民警带走。
经鉴定,小陈损伤程度为重伤一级,手功能丧失,伤残程度为五级,全身体表多处疤痕,伤残程度为六级。
受伤后的小陈(石伟 摄影)
2024年12月31日,恩施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覃某有期徒刑12年。
一审中,覃某不认为自己是要杀死小陈,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故意伤害罪。他还辩称,泼的第二瓶液体是水,是希望浇灭火苗。覃某的辩护人认为,覃某作案期间曾试图用衣服扑灭小陈身上的火,之后将小陈抱出公司到室外;案发后没有逃离,有积极施救行为,应当认定构成自首。
法院认为,覃某多次稳定供述中,均称有同归于尽的想法,经过犹豫思考后回家拿了水果刀、灌好的汽油瓶,后返回伺机作案;第一次泼洒汽油点燃后,在小陈往办公室外逃跑时,他拿出第二瓶汽油向小陈泼洒,阻止被害人的逃生。因此,覃某主观上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观上也是重复性的实施侵害行为,目的就是致被害人于死地,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案发后覃某积极对小陈进行施救,送医途中遇到警车后无拒捕行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应当认定为自首。
一审后,小陈提出抗诉申请,恩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一审判决错误,提起了抗诉。
2025年4月,该案在恩施州中院二审;同年12月,二审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发回重审。
“这次的重审也是在恩施州中院,相当于提级审理。”小陈说,她对重审的结果比较有信心。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