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证监会持续加强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监管,尤其对虚假贸易、循环贸易、无商业实质的贸易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以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此类贸易往往通过虚构交易流水、虚增营业收入与利润,掩盖公司真实经营状况,扰乱市场秩序,损害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与公允性。
在此背景下,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127)于2026年2月4日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湖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2020年至2022年间,其原子公司金健农产品(营口)有限公司存在两类违规贸易行为:一是与东方集团及其关联方开展的14笔贸易均为“空转循环贸易”,无实物流转、缺乏商业实质;二是代客户竞拍国家临储粮或储备粮的4笔业务,实质为代理服务,却错误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这两类行为导致公司2020年至2022年度累计虚增营业收入超过58,6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近50万元,虽然利润虚增比例较低,但收入虚增规模显著,分别占当年营业收入的1.45%至3.98%,反映出公司在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方面存在系统性内控缺陷。
该案例再次警示,贸易业务真实性、商业实质与会计处理合规性,是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生命线。证监会及各地证监局通过现场检查、年报审阅等方式持续排查类似行为,并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措施,凸显监管机构“零容忍”态度与“穿透式”监管决心。
当事人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金健米业此次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虽虚增利润金额不大,营业收入虚增规模占比也不高,但是暴露出公司在贸易业务管控、财务核算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明显漏洞。尤其是“空转循环贸易”与“代理业务按总额法确认收入”两类问题,均为近年来证监会重点打击的典型违规情形。公司时任董事长、总裁、分管副总裁及财务总监被一并追责,体现出监管对“关键少数”责任落实的严格要求。
值得关注的是,公司已在2024年通过资产置换方式,将主要从事贸易业务的子公司置出,贸易收入占比从较高水平大幅下降,显示出业务结构优化与聚焦主业的调整方向。然而,历史违规行为仍对公司声誉与诚信记录造成负面影响,并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案为所有上市公司敲响警钟:贸易业务必须具有真实商业实质,收入确认必须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与信息披露规范。公司应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业务真实性审核与财务合规管理,杜绝为冲规模、饰报表而开展无实质交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须勤勉尽责,不断提升合规意识与履职能力,切实维护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展望未来,随着注册制改革全面推进与监管执法力度持续加强,上市公司更应坚守诚信经营底线,聚焦主业、夯实内功,以真实、透明、可持续的业绩回报投资者。只有真正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风险,才能在高质量发展的资本市场中行稳致远。
最近披露的公司主要股东情况:湖南省粮食集团为第一大股东。
公司简介:
内容来源:深圳供应链李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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