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终止办学和注销办学许可的公示

根据龙川县家和职业培训学校提交《龙川县家和职业培训学校终止办学请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同意学校终止办学和注销办学许可申请,并收回其办学许可证。现公示如下:

学校名称:龙川县家和职业培训学校;举办者:郭淑芬;办学许可证编号:人社民344162242024018号。

自本公告之日起,注销办学许可的上述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停止办学,并及时到登记部门办理相关注销手续。自公告后如继续办学的,将依法查处。

联系电话:0762-6889810

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