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患儿术后离世的医疗事件调查结果正式公布,相关责任人员被依法依规处理:主刀医生被吊销执业证书,医院院长被免职,涉事机构也受到警告罚款。消息一出,不少人感叹“一条鲜活的小生命没了,这样的处罚还是太轻了”,但这样的结果其实在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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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的是,这起事件被认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而非故意伤害。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的核心是“过失”而非“故意”——就像调查结果显示的,医生是术前评估不充分、手术操作有失误,并非有意伤害患儿。这和故意伤害有着本质区别:前者是职业行为中的疏漏,后者是主观恶意的犯罪,法律上的定性直接决定了处罚尺度。打个比方,这就像司机不小心肇事和故意撞人的区别,处罚自然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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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觉得处罚“过轻”,本质是觉得生命无价,任何处罚都难以弥补家庭的伤痛。这种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一个年幼的孩子在手术台上离去,对父母来说是毁灭性的打击。但法律处罚的原则是“罪责相当”,既要让责任人付出代价,也要符合法律规定。这次的处罚已经不算轻:主刀医生被吊销执业证书,意味着一辈子不能再行医,对于医生来说,这相当于失去了职业生涯;医院管理层被追责免职,机构也面临罚款和整改,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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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深层的原因是,医疗行业需要在惩戒与激励之间找到平衡。如果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就处以极刑或过重处罚,后果可能得不偿失。医生这个职业本身就充满风险,尤其是儿科、心胸外科这样的领域,面对的是脆弱的生命和复杂的病情,任何一个决策都可能影响生死。就像深圳推行的医师积分管理,既要有处罚措施,也要为紧急救治留有余地,否则医生会为了规避风险而不敢大胆治疗。想象一下,如果医生因为害怕出错就不敢做手术,最终受影响的还是普通患者——以后遇到疑难病症,可能没人敢接手,反而会导致更多悲剧。

当然,这并不是说医疗事故可以被容忍。恰恰相反,这次的调查和处罚已经释放了明确信号:医疗过失必须担责。调查过程中,不仅有9名国内权威专家组成鉴定组,还有公证机构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确保了结果的公正。而医院被指出的术前评估不足、术后监测不到位等问题,也会成为整个行业的警示,推动更多医院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说到底,处罚不是目的,而是为了守护更多生命。我们既需要让失职的医务人员付出代价,慰藉逝者家属;也需要给尽职尽责的医生留足执业空间,让他们敢于在风险中救治生命。希望这起悲剧能真正推动医疗行业的进步,让每一次手术都更严谨,每一条生命都能被更用心地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