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在田间抽水作业
不幸遭电击身亡
供用电领域的安全责任
究竟该如何划分?
产权归谁,责任就归谁?
2024年7月19日,村民李某勇在其位于村东北角的自家责任田内,使用从田间配电箱接出的电线、插座及水泵进行抽水作业,不幸触电身亡。经公安机关法医鉴定及医院证明,其死亡原因为电击。李某勇的法定继承人认为供电公司应对事故承担责任,遂向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经查,死者李某勇生前与供电公司签订了《低压供用电合同》,合同明确约定了供用电设施的产权分界点,并规定双方各自承担其产权范围内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事故所涉的电线、插座、水泵等设备均位于合同约定的用户(即李某勇)产权侧。
法院:用电人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属于低压电致害的一般侵权纠纷,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李某勇的法定继承人要求供电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应提供证据证明供电公司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具有过错。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及《低压供用电合同》的约定,事故设施的产权及运行维护责任归属于用电人李某勇。因此,李某勇对该部分设施负有安全使用和管理义务。
本案中,李某勇的法定继承人未有证据证明供电公司对属于用户产权的设施存在管理维护过错或者其它过错行为。李某勇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及用电设施的产权人,在使用用电设施时未能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其自身过错是导致损害发生的直接原因。法院遂作出一审判决,驳回李某勇的法定继承人的诉讼请求。
法官:重视自身产权范围内
电力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本案的判决清晰地诠释了供用电领域“产权归谁,责任归谁”的基本原则。电力设施产权分界点不仅是物理上的划分,更是法律风险与安全责任的分界线。供用电合同依法约定的产权分界点,是划分法律责任的法定依据。用户侧设施的安全主体责任在于用户自身。
该判决警示广大用电客户,特别是农业、家庭等终端用户,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履行自身产权范围内电力设施的检查、维护和安全管理义务,提升安全用电意识,从源头预防事故。
来源:公众号@郯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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