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刷到新闻,说巴拿马法院直接判长江和记在那里的港口合同“违宪”,立马失效,连上诉都不让。不是到期了,不是违约了,就是一纸判决,说收就收。这事发生在1月29号,到2月5号才传开,节奏快得像拆房子不打招呼。
合同是1997年签的,管25年,后来2021年又续到2047年。但巴方自己承认,这次续签没有公开招标,也没让国会点头。法院说这踩了宪法两条红线:主权不能卖,大合同必须立法批。听起来挺硬气,可翻记录发现,巴拿马2009、2014、2018三届政府都盖过章,确认过合同有效。
中方反应很稳,没骂街,只讲三件事:合同有备案、投资真砸了18亿美元、港口活干得不赖——2024年巴拿马全国近四成货是从这两个港走的。审计报告说国家亏了13亿,但没人看到算法,也没人解释这钱怎么算出来的。
港澳办2月3号说了句“双重代价”,听着重,其实就两个意思:一是以后巴拿马想谈合作,门槛高了;二是中资现在看项目,得先查他们法院最近判过啥。不是威胁,是现实。毕竟《中巴经贸合作框架协议》里写的争端解决机制,这回根本没启动。
美国那边鲁比奥说“振奋”,可马士基要是真去接盘,它丹麦公司壳底下有没有美国资本,巴拿马外资法第15条盯得紧。运河这么个咽喉要道,换个人管,结果可能不是更稳,而是更脆——去年苏伊士堵六天,全球货轮排长队,教训就在那儿。
PPC已经跑去ICSID申请临时保护措施了,案子编号ARB/26/1,官网上能查。中远和中谷也悄悄调了船,走智利绕一圈,多花一天时间,运费反而便宜了8%。新路去年底试跑成功,不是口号,是实打实跑出来的。
巴拿马这次不是在审合同,是在测司法能扛住多大风。而中方没吵没闹,只把每一步动作都落在法律条文、投资凭证和货运单据上。规则这东西,平时看不见,真用的时候,才分得出谁在认真写字,谁在墙上涂鸦。事情就摆在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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