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一般不支持小三以怀孕为由索要赔偿。
从法律层面看,单纯因怀孕要求赔偿缺乏直接法律依据。基于违背公序良俗的婚外情关系产生的补偿诉求,通常不受法律保护。若小三以怀孕为由索要“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等,因婚外情关系违背公序良俗,且双方自愿发生关系,不存在侵权等法定赔偿情形,法院一般不予支持。若双方达成补偿协议,给付方自愿履行,法律不干涉;若给付方反悔,法院通常不支持继续履行。
不过,若涉及孩子,情况不同。孩子作为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孩子出生后,小三可代孩子要求男方承担抚养义务,支付抚养费至孩子成年。抚养费数额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20% - 30%给付。若男方存在侵权行为,如强迫堕胎导致小三人身伤害,小三可依据侵权责任编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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