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道广告、车位租金、公共场地收费……这些属于全体业主的“钱袋子”到底怎么管、怎么用,如今有了更明确的说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关于规范全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的指导意见(草拟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指导意见核心目标清晰: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确保小区公共收益从收入到支出全程公开透明、管理规范、使用高效。值得注意的是,这份意见一旦正式出台,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并持续有效十年,为未来长期的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立下规矩。
指导意见为“公共收益”划定了范围:凡是利用业主共有的房屋、场地、道路、设施等进行经营所产生的收入,扣除合理成本后,都归业主共有。具体可以来自场地租赁、广告投放、停车收费、通信设施使用费等多种经营活动。
钱怎么管?意见区分了业主大会成立前后的不同情况。在此之前,物业公司需建立独立账目,有条件的要求开设专属银行账户,账目必须清晰、独立。业主大会成立后,业委会应开设业主共有资金账户,物业需将代管的收益资金转入。无论是谁管理,都须定期公示收支明细,接受业主、社区、街道和主管部门的监督。
收益怎么花?指南也列明了方向:主要用于补充维修资金、更新改造小区共用设施、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合法工作经费、增设充电桩等便民设施,以及其他经业主共同决定的用途。同时明确,一些本应由建设单位、相关专业单位或责任人承担的费用,不得从公共收益中列支。
使用公共收益需经过严格的民主程序。在业主大会成立后,通常需要由专有部分面积和业主人数“双三分之二”以上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的“双过半”同意,方可动用。
为确保阳光透明,管理主体须每半年在小区显著位置和网络平台公示收支详情,每次公示不少于三十日。业主对账目有疑问的,有权查询并提出异议。若一定比例的业主对收支提出书面异议,还可启动审计程序。
目前,这份指导意见的草拟稿正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的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日。相关单位或个人可将书面建议扫描后,发送至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的指定邮箱。小区公共收益的未来管理蓝图,正等待您的宝贵一笔。(赵蝶)
编辑:赵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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