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八类车辆”集中整治行动,筑牢2026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防线,近日,常德鼎城交警大队在全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并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列为重点整治对象。
2月4日9时33分,鼎城交警大队六中队民警在X044韩公渡镇路段执勤时,发现一辆加装遮阳伞的电动自行车后座违法搭载了一名女子,且驾驶人与乘车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民警随即拦停该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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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民警询问,驾驶人陈某称自己之所以搭载妻子出门办事,是因为觉得路程不远,心怀侥幸,不料刚出门就被交警查获。
民警依法对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非法加装伞具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70元的处罚,当场责令拆除遮阳伞,并对其骑行电动自行车搭载超过12周岁人员的行为予以警告。
鼎城交警提示:骑行摩托车、电动车请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不非法加装伞具。电动自行车仅可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儿童。文明出行,共护平安!
来源:指尖新闻
编辑:邱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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