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庆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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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交通执法支队获悉,针对春运、春节以及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水路交通安全生产风险特点,1月30日至3月15日,我市全面组织开展水路交通运输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护航2026”1号行动,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从严整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筑牢水上交通安全防线。

行动期间,执法力量将深入码头、渡口、航道及船舶集中停泊区,围绕水上涉客运输、危险品运输、港口生产经营、船舶港口防污染等领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和精准化执法。在水上涉客运输领域,重点检查客船智能监控系统运行、客(渡)船消防救生设备配备、载客定额执行、船员持证培训等情况,严禁超抗风等级航行,督促渡口经营人严格落实车客分流、冬季防滑等安全措施。

在水上危险品运输领域,严厉打击超越许可范围经营水路运输业务、使用未取得危险货物适装证书的船舶运输危险货物、交付船舶载运的危险货物与申报情况不一致或者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将危险货物谎报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船员未经过培训并按规定要求持有相应的特殊培训证书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港口生产经营领域,将严查未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从事港口经营或者超出《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许可范围从事易燃易爆、毒性、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的危险货物作业;未依法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经其同意,在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存储、装卸、过驳作业;储存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的罐区固定灭火、冷却、火灾报警设施功能失效;码头装卸作业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等。

在船舶与港口防污染领域,重点整治未正常使用港口防污染设施设备或者达不到规定防治要求;具备岸电使用条件的靠港船舶未按规定使用岸电;船舶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或者排放船舶的残油、废油,超过标准向内河水域排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或者有毒液体物质的残余物;非法清洗舱作业或者超过标准向内河水域排放洗舱水等。

全市各级交通执法部门将以“更严标准、更实举措、更优服务”推进整治工作,深化与涉水监管单位联勤联动机制,积极配合水利、渔政、生态环境、长江海事等有关部门开展非法采砂、禁渔、三无船舶、固废、塑料污染等领域执法行动,全力保障春运春节期间全市水路交通安全畅通,为群众平安出行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