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理喜欢是身体写的诗:

心率快3次/分,指尖发烫,喉结滚动,看见他弯腰系鞋带就屏住呼吸。而我的身体,全程静音。

可心理喜欢,是大脑建的庙:

我记下他咖啡杯沿的唇印位置;保存他语音里咳嗽的0.8秒停顿;在他加班深夜,把热汤盛进他惯用的青瓷碗——碗底有道细裂痕,像我们之间所有未出口的“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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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甚至有“亲密仪式”:

每周三晚9点,他视频教我修图;我总穿那件他夸过“显白”的米色毛衣;他手机相册里,存着我23张侧脸照,最新一张拍于我打喷嚏时——睫毛颤动,毫无防备。

但真相藏在细节里:

他感冒发烧,我煮姜茶送过去,手不抖,心不悬,连体温计都忘了带;

他第一次说“我爱你”,我正盯着窗外蓝雪花第7片枯叶飘落,只回:“嗯,汤快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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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同居三年,从未共用一支牙膏——他用薄荷味,我用无味。他说“尊重习惯”,我没拆穿:有些界限,是身体悄悄划的,比语言更早、更准、更冷。

真正的喜欢,从不需要说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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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发生时,你根本来不及想——

就像光,从来不会先问自己:

“我该不该亮?”

你有没有过这样一段关系:

身体在旁观,大脑在颁奖,心却在打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