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两高两部’《关于规范判处监禁刑罚罪犯交付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实施以来,全国检察机关相关业务部门及时了解掌握收押、收监情况,依法开展监督工作,边工作、边调研和解决问题,一批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的罪犯被依法收押收监交付执行。”2月6日,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检察侦查厅)厅长王光月在做客2026年最高检厅长访谈时介绍说。
记者了解到,《意见》自2025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对交付执行和检察监督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对于看守所不予收押的,《意见》第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理由不成立的,应当分别向公安机关、看守所出具书面意见。公安机关再次送交时,看守所应当收押。”
对于监狱不予收监的,《意见》第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理由不成立的,应当分别向公安机关、监狱出具书面意见。公安机关再次送交时,监狱应当收监。”
检察机关如何依法监督,推动判处监禁刑罚罪犯交付执行?
“我们加强与有关政法单位的协作配合,推动完善刑罚交付执行工作机制。”王光月介绍说,江苏、安徽、广东等13个省级人民检察院单独或者联合相关政法单位开展专项活动。比如,湖南省检察院向省委政法委专题报告,省委政法委牵头下发通知,部署开展集中清理专项工作。福建省检察院联合省公安厅、司法厅建立完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判处实刑罪犯“有人管、管得住、能交付”。
“同时,结合本地实际,采取针对性措施。”王光月举例说,山东省检察院通过案件评查、问题核查等措施,重点解决老弱病残罪犯和拘役罪犯收押收监难题。黑龙江省检察院构建“清理纠正+检察监督+线索移送”工作模式,以问责追责强化监督刚性。浙江省检察院建立常态化清理纠正监督机制,推动交付执行工作动态管理。
检察机关还通过落实“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提升监督质效。据了解,派驻检察室充分发挥阵地作用,对于看守所、监狱不予收押、收监理由不成立的,出具书面意见800余份。
“最高检及省级人民检察院在组织跨区域交叉巡回检察时,将判处实刑罪犯交付执行作为检察重点。”王光月说,“有的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并纠正判处监禁刑罪犯未交付执行问题。”
访谈中,王光月为记者举了这样一个案例:张某因贩卖毒品罪、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三个月,欲借患病且吞食异物逃避处罚,四川省筠连县检察院加强与公安、卫健等相关单位对接,共同研究解决交付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监督看守所、监狱做好收押、收监工作。
“张某现在已经被送交监狱执行刑罚。”王光月表示,有效杜绝了罪犯以体内有异物为由逃避刑罚执行,促进“应收尽收”,切实维护刑事裁判的公正和权威。
来源:检察日报客户端
全媒体记者:单鸽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