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信网 责编:赵晓珊 2026-02-06 14:46:47

信网2月6日讯 近日,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雄县停车区西加油站因未按照国家规定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被雄县生态环境局处以3.4万元罚款。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雄县停车区西加油站的负责人是刘海龙,总公司是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是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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