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成功运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的创新机制,在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生效后,直接通过审判环节完成案款扣划,将11万元执行款精准、迅速地划付至债权人账户,生动诠释了“如我在诉”的司法服务理念与“立审执”一体化衔接的工作效能。

案情回顾:

保全先行,调解定分止争

2025年,某供应链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某建筑材料经销处及徐某诉至净月法院。诉讼伊始,根据原告申请,净月法院依法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并快速执行,冻结了被申请人名下相应金额银行存款,为后续纠纷化解和权益实现奠定了坚实基础。案件审理中,经净月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被告方共同赔偿原告11万元,并约定了明确的履行期限。调解书生效后,被告未在履行期内自动付款。

机制创新:

审执无缝衔接,兑现“纸上权利”

面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到期未履行的情况,净月法院并未机械地等待原告另行申请强制执行、重新立案,承办法官依据《工作指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关于“财产保全阶段已经足额控制无需变价的财产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经债权人申请,审判部门可以用原案号作出扣划裁定,并通知执行部门将案款划付给债权人”的规定,在原告提出相应扣划申请后,用原案号作出扣划存款裁定,并同步向协助执行银行发出《协助划拨存款通知书》,将被告账户内的11万元直接划付至原告账户。从原告申请到款项成功划拨,仅用时1天,极大缩短了债权实现的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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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念践行:

如我在诉”与“抓前端、治未病”

案件的成功处理,是净月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指引》精神,将“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融入司法实践的具体体现。它打破了传统的“立、审、执”阶段壁垒,体现了多重价值。

1. 兑现权益“加速度”:避免了案件从审判程序转入执行程序所需的立案、分案、启动等环节,使得被保全的财产在调解书生效、履行期届满后即可直接转化为真金白银,实现了当事人胜诉权益的“无缝衔接”兑现,显著降低了权利实现的制度性时间成本。

2. 减轻群众“诉累感”:债权人无需再经历一遍完整的执行程序,减少了申请、奔波之苦,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便捷与温度。同时,也避免了因进入执行程序可能产生的新的程序对抗和费用支出。

3. 落实治理“前端观”:这是“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在执行领域的延伸。通过在审判环节即通盘考虑并落实后续执行的可能性,并在条件成就时直接推动履行,实质上将大量纠纷化解在了“执前”阶段,从源头上减少了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

4. 提升司法“公信力”:高效、顺畅的权益兑现过程,增强了司法文书的权威性和强制力,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司法效率和司法为民的获得感、认同感。

展望未来:

深化协调配合,构建高效闭环

净月法院此次成功实践,是新时代人民法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动“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走深走实的缩影。通过制度创新和机制优化,在现行法律框架内,进一步打通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净月法院将不断完善从诉前调解到立案、审判、执行的全程衔接机制,强化风险提示、财产保全、督促履行、判后答疑等各项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也能体验到高效、便捷、有温度的司法服务,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目标。

来源:长春净月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