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汇报人 」
邵婧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1瓶宣称含核心成分的进口护肝片,
检测后有效成分竟为0?
大家敢相信吗?
就在我们办理杨某等人网店售假案时,起初仅4名涉案人员,销售金额10多万,这看着就是个普通的售假小案。但当我们翻看上家陈某的聊天记录时,敏锐地察觉了异常:“500盒秒发货”“工人加班生产”。一个海外代购网店,怎么能有如此大的发货量?
顺着这条线索,我们建议公安立即侦查,于是一条集原料生产、包材印刷、窝点罐装、仓库发货于一体的完整犯罪链条浮出了水面。1700万粒护肝片、840公斤益生菌粉,经层层包装摇身变成“海外保健品”,通过电商平台流向全国各地。
短短两个月,涉案人员从4人增至20余人,涉案金额从12.8万元飙升至800余万元。面对这起全链条打击假冒伪劣保健食品案,检察机关是如何亮剑守护民生的呢?今天,我想用“三个坚持”来讲述我们的办案故事。
一坚持侦检协同
破解“检测无门的办案困局”
办案中我们遇到的第一个棘手问题,就是产品质量认定。这些假冒保健品到底有没有毒?是否属于“掺杂掺假”“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因为既涉及知识产权侵权,又可能危害食品安全。我们第一时间引导侦查机关对扣押产品开展食品安全检测,同时联系知识产权权利人进行真伪鉴别。
然而,首轮检测却让案件陷入僵局:涉案保健品未检出有毒有害物质,核心成分是否达标也无定论。是继续盲测、定向检测,还是直接以商标犯罪定性?我们认为,既然产品瓶身明确标注着核心成分,消费者买的就是这个功效,那么就必须查清楚这些成分到底有没有、够不够!可现实远远比想象艰难。我们跑了上海多家省级检测单位,均被拒绝委托。面对困境,我们决定要自己啃下这块硬骨头,自主研究产品质量标准与配方成分,逐个对接检测机构。
历时五个月,真相终于水落石出:所有涉案保健品均不含或仅含极低的核心成分,这些售价不菲的“海外保健品”,本质上就是毫无功效的“面粉团子”。
二坚持精准定性
实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司法公正
检测难题解决后,犯罪数额认定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第二道难题。就在案件收网前一日,主犯何某连夜卸载四部手机微信,销毁全部物流单据、账册,还通知核心成员删除聊天记录。面对“无账可查”的被动局面,我们积极制定应对策略,以上游厂家片剂生产记录为切口,构建“多方证据交叉印证”核算体系。我们审查了10余个银行账户、梳理了2000多张第三方物流发货单、核对了60余万条网络销售数据,层层倒推、精准核算。最终查明,仅护肝片就生产了1700万粒,按每瓶200粒计算,足足有8万瓶;全案各类保健食品共计生产12万瓶,涉案金额高达800余万元。
研讨案情
犯罪金额确定了,但是犯罪链条上的人角色不同,该怎么定罪才公平呢?我们仔细梳理每个人的行为,认为何某、郭某等生产源头的组织者和主要参与者,明知产品未添加核心有效成分,仍以假充真销售,既侵犯知识产权,又危害产品质量,依法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而庞某、苏某等仅参与分装、贴标等物理加工环节的人员,无法证实其明知产品质量存在问题,主观上就是帮着“假冒”品牌,遂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起诉。最终,主犯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
此外,我们还深挖犯罪线索,追诉一名涉案金额远超立案标准的漏犯,后其因犯多罪,数罪并罚。
三坚持监督职责
织密“全链条防护”的食品安全网
案件办理至此是否就落下帷幕呢?我们以系统思维“三维”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最大化延伸办案效果。
第一个维度:宽严相济,实现罚当其责
对于仅从事辅助性工作、参与程度低、情节轻微的人员,我们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启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实现刑事惩戒与行政处罚的有效衔接。
不起诉公开宣告
第二个维度:公益诉讼,守护公共利益
涉案假劣保健品已流向全国,侵害不特定多数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们依托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一体化履职优势,由刑事检察官同步担任公益诉讼检察官,在提起公诉的同时一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人赔礼道歉、发布食品风险警示,并承担伪劣产品无害化处置费用,该诉求获法院全部支持。
第三个维度:靶向治理,堵住监管漏洞
针对本案通过网络平台售假的特点,我们依托已建立的食品安全协同治理机制,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关电商平台,督促其履行监管责任,最终平台下架10余种伪劣保健食品,关停8家违法店铺,从源头遏制同类违法犯罪的滋生。
与电商平台达成共识
本案办理中,我们以“三个坚持”为主线,彰显检察履职担当,这起案件也成功获评2025年最高检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的民生福祉。检察机关将始终以高质效履职重拳打击食药领域违法犯罪,持续筑牢民生安全防线,为建设平安中国、健康中国提供坚实司法保障,让检察为民更加可感、可及、可信!
供稿|第三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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