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孙苏皖)2月5日下午3点,“女子拒复合被前男友泼汽油”案在湖北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开庭,未当庭宣判。2月6日,被害人小陈告诉现代快报记者,被告人覃某某此次在法庭上的态度比去年4月二审时还差,全程都是那种不服的样子,一直在笑,很瘆人。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小陈和前男友覃某某恋爱三年,覃某某提出分手后又要求复合,对小陈不停骚扰纠缠。小陈拒绝后,覃某某冲到她的办公室向她泼汽油并点燃,致其全身69%面积深三度到四度烧伤,左手手指被全部截肢,面部毁容。案发后,覃某某被恩施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2024年7月,恩施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4年12月31日,恩施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覃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判决书显示,鉴于本案系犯罪未遂,被告人覃某某在案发后积极对被害人进行施救,具有自首情节,并已支付59300元的医疗费,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综合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危害后果等,作出以上判决。

一审宣判后,小陈不服,向检方申请抗诉成功,被告人覃某某也提起上诉。2025年4月22日,该案二审在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未当庭宣判。2025年11月28日,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案件发回恩施市人民法院重审

2月6日,小陈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案件提级重审,由恩施市人民法院提级到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希望覃某某能被重判,但一切以审判为主,尊重法院判决。”小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