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国务院食安办、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关于公开征求〈推广餐饮环节自主明示的公告〉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10日。

红星新闻记者在这份征求意见稿中看到,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根据自身经营实际,自主明示菜品加工制作方式。使用预制菜、中央厨房成品或半成品、预包装食品的,明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

对于明示方式,可以通过菜单或点餐小程序标注、企业官方网站或公众号介绍、门店显著位置展示、应消费者询问后回应等进行。

公告还要求,餐饮相关行业协会应当积极推广餐饮环节自主明示,加强行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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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制菜》(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预制菜不包括:主食类食品、净菜类食品、即食食品和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

相关解读中提到,按规定中央厨房制作的食品成品或半成品仅向自己的连锁餐饮门店配送,因此,中央厨房在本质上属于“连锁餐饮的内部集约化加工配送中心”,相当于门店自有的厨房,所以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未纳入预制菜范围(但中央厨房使用外购的、工业化的、现成的预制菜产品除外)。中央厨房需遵循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法规标准实施管理,例如需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另外,国家标准《预制菜术语和分类》(征求意见稿)也在2月6日开始公开征求意见。

红星新闻记者 刘亚洲

编辑张寻

审核 何先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