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能安静地休息了!”鞍山市铁西区某小区居民非常高兴重新拥有了“安静权”。日前,鞍山市公安局铁西分局大陆派出所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办理了该市首例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案件。

此前,这家烧烤店晚上10点后仍喧闹不休,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的夜间休息。民警曾多次联合物业上门劝阻。但经营者抱着“加两块隔音材料就好了”“警察来了我就暂停一会”的侥幸心理,将乐队演艺继续当作特色卖点,噪声问题屡禁不止。

公安机关终于对噪声扰民有了处罚权!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八条明确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有关部门依法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继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尽管在民警劝阻后商家已进行小幅度整改,但仍未达到居民满意效果。民警决定依法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上门检测取证。通过专业仪器夜间检测数据显示,该烧烤店制造的噪声测量值高达:57.7分贝、背景值为:58.4分贝、噪声值为:58分贝,高于临街住宅区夜间(22:00-次日6:00)分贝的法定标准:55分贝。

拿到测试结果后,烧烤店表示彻底整改。鉴于该店负责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开展降噪改造的悔过表现,派出所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综合考量其违法情节与整改态度,依法对其处以一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辽望·辽宁日报

记者:黄岩

一审:叶菁璇

二审:廖真

终审:英明明

微 铁 西

中共鞍山市铁西区委宣传部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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