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国务院令第 825 号)精神,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2月6日,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开展了《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暨“鲁执法”学习培训会,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优化文化市场监管效能,为法治政府建设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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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学条例精神,筑牢执法根基
执法大队紧扣条例核心,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程序合规性及结果公正性的监督要求等进行了重点学习,杜绝乱执法、不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文旅执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培训中,执法人员结合文旅市场管理案例,围绕“规范与指导、预防与纠错并重”原则展开研讨,深化“执法为民”理念,提升依法履职自觉。
强化平台应用,提升执法效能
“鲁执法”平台是山东省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关键载体,通过“事前备案、扫码入企、证据上传、事后评价”全流程数字化管理,实现执法活动精准溯源与全程留痕。培训采用“模拟演练+现场指导”模式,执法人员分组模拟企业检查场景,熟练运用平台操作技能,明确“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联合执法模式,降低对企业经营的干扰,提升执法透明度与公信力。
聚力法治建设,护航文旅发展
此次培训是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深化法治协作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完善了“日常+重点+专项监督”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强化对文旅市场违规行为的预防和纠错能力。下一步,执法大队将持续推进“鲁执法”平台全员覆盖,不断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运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提升风险预警水平,为我县文旅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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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王媛媛
编辑:高 琳
初审:姚同亮
终审:袁玉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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