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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9日,宜宾市第八期“阳光问政”融媒体直播节目开播,节目曝光了筠连县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火源管控不严问题,节目曝光第二天下午,筠连县林业和竹业发展服务中心立即安排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到丰乐乡白果村对林区违规野外用火当事人罗某某及在场人员进行询问调查,并到违规野外用火处勘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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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罗某某其行为违反《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执法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和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并现场开展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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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实施烧荒、烧秸秆、烧纸钱、野外吸烟等违规用火行为。对不遵守规定、引发森林火灾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增强防火安全意识
严格遵守防火规定
牢记森林防火“十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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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美筠连
【正文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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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范宾丨责编:小站长 丨编审: 殷靖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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