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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伊始,位于川渝交界处的江津区石蟆镇上,长江岸边的一所小学里格外热闹。没有琅琅书声,却有法槌声声入耳;没有三尺讲台,却有审判席直击人心。

2月4日,在江津区委政法委统筹下,一堂特殊的“新春法治课”在这里开讲——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联合江津区检察院、区农业农村委、四川合江法院等多部门,用一起新型潜水电鱼案当“教材”,给川渝两地两百余名群众送上了一份别样的新春“法治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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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回顾活动现场

巡回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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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水服不是犯罪隐形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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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对被告人谭某等七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进行宣判!”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一起新型潜水电捕鱼案正式进行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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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收缴的作案工具

此次审理的案件中,七名被告人结成团伙,利用潜水服、氧气瓶、防鲨杆等专业装备,化身“水下黑手”,多次潜入綦江河流域使用防鲨杆电捕鱼,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其中杨某明知是非法捕捞犯罪所得的水产品而多次予以收购,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被告人谭某等七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至拘役二个月不等刑罚,并被追缴违法所得,没收作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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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庭宣判

被告席上,谭某等人低着头,脸上满是懊悔。谁能想到,为了赚点“快钱”,他们竟使用这种隐蔽又极具破坏性的作案手段,不仅让水生生物遭了殃,更威胁着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破坏了长江流域的生态平衡;而杨某心存侥幸,以为“收鱼卖鱼”只是小生意,殊不知早已触碰了法律红线,最终也难逃罪责。

本案针对非法捕捞及利益链条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从前端非法捕捞的“黑手”,到后端收购赃物的“帮凶”,都不能逃脱法律制裁。

法官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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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捞就是“亏本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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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看,这就是本案被告人使用的潜水服、氧气瓶和防鲨杆,这些可不是探险装备,而是破坏长江生态的‘凶器’!”庭审刚结束,审判现场就立刻变身普法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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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在场群众展示作案工具

法官将扣押的作案工具逐一展示在群众面前:“非法捕捞实际上是一笔稳赔不赚的‘亏本买卖’,最后违法所得要被全部追缴,还可能支付生态修复金,更严重的还会面临牢狱之灾。非法捕捞从来不是‘小事’,背后藏着的是天价违法成本和一辈子的遗憾!”

“这哪里是跳水里,分明是跳火坑里!”

“就为了这点卖鱼钱,付出这么大的代价,这也太不值了!”

法官的现场普法,让在场群众深受触动,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纷纷感慨非法捕捞的严重代价。

集中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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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热议呼吁护江护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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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庭外的过道上,更是一片热闹景象。

法院干警忙着给群众发放长江保护宣传资料和环保袋:“阿姨,这是长江禁渔宣传单,这上面写着长江禁渔的时间和区域,遇到有人非法捕捞,随时可以打举报电话!”“大爷,您问的武斗竿不能用,像电鱼、毒鱼这些绝对禁止的方式,咱们可更不能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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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问题

面对群众抛出的疑问,法院干警不仅耐心解答,还结合近年来审理的非法捕捞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活了大半辈子,以前还真没听说过潜水捕鱼这回事,今天听了你们的讲解,才明白保护长江里的鱼,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生态环境,也是给子孙后代留福气!”拿着宣传资料,一位大姐笑着说道,话语里满是认同。

冬日的暖阳洒在长江水面,泛起粼粼波光;校园里的法治宣讲,传递着护江决心。多部门联动发力,用真实案例敲响法治警钟,用通俗讲解普及法律知识,这堂关于长江的“新春法治课”,既让法律知识触手可及,也让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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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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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5年12月以来,在市委政法委的统筹指导下,江津区联动协调毗邻区县,围绕“六个重点”,扎实推进打击整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在长江川渝交界水域开展联合巡航执法行动30余次,巡查重点水域26个。劝阻垂钓人员60余人,移送行政处罚3人、警示教育8人,已立非法捕捞刑事案件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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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戴佳辰

摄影:吴京烝

视频:李笑翔

编辑:“法庭内外”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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