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项目建设的主导权、实施权、受益权最大程度交还给村民,让农民从“旁观者”变为“主人翁”,让国家政策资金真正“滴灌”到田间地头……在太湖县,一项被称为“村民自建”的以工代赈创新实践,让农民在家门口实现从“打工者”到“建设者”的身份转变。2023年以来,该县实施的17个以工代赈项目中,10个采用村民自建模式,累计带动千余名群众参与,发放劳务报酬1193万元,不仅筑起了道路、沟渠、护岸等“有形”工程,更凝聚起党群同心、邻里互助的奋进力量,实现了群众技能提升的实效突破。该经验做法已入选国家发改委《新时期以工代赈工作指引》典型案例,为新时期发挥以工代赈作用,激发乡村内生动力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太湖样本”。

政策初心与基层智慧“双向奔赴”

以工代赈,其核心要义在于“以务工代替赈济”,通过组织群众参与工程建设获取劳务报酬,实现扶志与扶智相结合。国家发改委相关文件明确指出,鼓励采取“村民自建”等方式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太湖县,这个位于大别山南麓的山区县、劳动力输出大县,敏锐地抓住了政策机遇,并结合实际,率先在安徽省出台县级规范性文件,将“村民自建”从理念推向了制度化实践。

“我们理解的‘村民自建’,不是简单的村民出工,而是一套完整的组织创新和治理重塑。”太湖县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其核心在于,对于投资规模适宜、技术门槛较低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项目,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如股份经济合作社)或其成立的劳务组织作为实施主体,在乡镇党委领导和村委会组织下,通过民主程序自主开展项目的建设与管理。这打破了以往必须通过招投标引入外部施工企业的固有流程,实现了项目审批流程的极简化和建设成本的最大化节约。

据统计,自2023年以来,太湖县实施的17个以工代赈项目中,采用“村民自建”模式的达10个,占比近六成。从江塘乡的生态农业旅游配套设施,到汤泉乡的河道治理,再到天华镇的产业园道路,“自建”模式在太湖山乡遍地开花,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适应性。

流程再造释放多重红利

太湖县的“村民自建”,通过一套精巧的机制设计,重构了项目建设全链条,释放出多重红利。

流程再造,跑出建设“加速度”。在江塘乡大塘村,一个投资数百万元的产业配套项目,从资金计划下达到正式开工,仅用了一周时间。这一高效推进的背后,源于流程的精准简化:经乡镇党委会决议委托,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村合作社直接承接实施。相较传统招投标模式动辄一两个月的前期筹备周期,该模式大幅压缩项目落地时限,真正实现了项目早落地、群众早受益。北中镇玉岭村河道治理项目,仅用25 天就顺利开工。效率提升的背后,是当地对国家“以工代赈项目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政策的落实与运用,将繁琐程序转化为民主决策、快速推进的务实行动,以政策红利释放项目建设加速度。

成本重构,挤出资金“水分”惠于民。“省下来的,都是乡亲们的。”汤泉乡一位项目理事会成员算了一笔账:以一个400万元项目为例,采用“村民自建”,可节省招标代理费、企业管理费、企业利润及部分税金等近百万元。这些“挤”出来的资金,绝大部分转化为更高的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和更实的工程建设投入。

权责重塑,构建治理“共同体”。“自建”模式的核心是赋权于民。各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项目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来自村民代表、老党员、能人等。理事会负责组织施工、采购材料、管理财务;监事会全程监督。在汤泉乡龙潭寨村,从水泥标号到沙石价格,每笔采购都在公示栏清晰列明。这种“自己的事情自己议、自己干、自己管”的透明机制,不仅保障了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更是一堂生动的民主实践课和治理能力培训课,极大地提升了基层组织的公信力和动员力。

村民成为最大受益者

“以前在外打工顾不上家,现在村里搞建设能就近参与,一天能挣200多元,还学会了砌砖手艺。”江塘乡大塘村村民汪师傅的话,道出了当地群众的切身收获。依托 “培训+上岗”模式,太湖县在以工代赈项目中开展技能培训、以工代训200余次,累计培训6208人次,不少群众从普通力工成长为技术工人,就业增收能力显著提升。数据显示,全县“村民自建”项目已累计带动千余名群众就地务工,发放劳务报酬超千万元,群众人均增收过万元,既让百姓腰包鼓起来,更有效缓解了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乡村治理难题。

“这是咱自己的路,干起来特别上心!” 汤泉乡的项目工地上,村民们主动维护施工秩序,自发协调解决用地、用水等小事小纠纷,这份主人翁意识源于群众对家乡建设最朴素的认同感与归属感。北中镇一位村民指着新修的护岸感慨:“以前单纯发钱是‘输血’,现在带着我们一起建家乡,才是实打实的‘造血’。看着家乡一天天变好,这感觉,光荣!”从“干部干、群众看”到“干部群众一起干”,“村民自建” 模式不仅让乡村建设提质提效,更凝聚了乡村人心,重塑了乡愁纽带,让乡村发展更有温度、更有力量。(傅馨 叶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