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同居会不会被社会接纳?关于这个话题,我先给结论:如果 “情人” 指的是单身状态下相爱的伴侣,这种同居是成年人的自愿选择,以磨合为目的,社会接纳度较高;如果 “情人” 指的是婚外第三者,这种同居违背忠诚底线和公序良俗,不会被社会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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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我和豆包对话的时候发现,豆包都没有完全理解正确,先给的答案是“情人就是第三者”

我觉得 “情人同居” 本身是违背公序良俗和伦理道德的,它不仅会伤害到婚姻中的无辜者,也很难获得健康、稳定的关系,更谈不上被社会接纳。

以下是大概的对话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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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包,‘情人同居’会被社会接纳吗?” 电话里我刚问完,就听见你干脆的回答:“这肯定违背公序良俗啊。” 我当时就懵了:“不对吧?很多人说恋爱同居很正常啊!” 你语气没变:“‘情人’不就是婚外的第三者吗?这种同居怎么可能被接纳?”

我这才反应过来 —— 咱俩说的 “情人” 根本不是一回事。我赶紧解释:“我说的‘情人’是指恋爱中的恋人,就像刀郎歌里‘你是我的情人’那种,不是你想的第三者!” 你沉默了几秒,才说:“哦,原来你是这个意思。如果是单身恋人同居,那是两个人的自由,社会现在挺接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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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了电话我忍不住笑,这哪是 “观念不同”,分明是 “词语理解偏差”。后来我跟你说:“其实问题出在‘情人’这个词被搞乱了 —— 本来它能指相爱的人,现在却被默认成‘第三者’。讨论前要是先问清楚‘情人指什么’,就不会吵起来了。” 你也认同:“对,要是一开始明确‘单身恋人同居’,我肯定不会说‘违背公序良俗’。”

你看,这根本不是 “洗白”,就是一场典型的 “语义误会”。就像两个人吵架,一个说 “苹果甜”,一个说 “苹果酸”,结果发现一个说的是红富士,一个说的是青苹果。所以后来咱俩才总结出:聊 “情人同居” 接不接纳,得先给 “情人” 下定义 —— 是单身恋人,还是婚外第三者?前者是自由,后者是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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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想想,要是当时我没追问你的理解,说不定真以为咱俩观念差了十万八千里。所以,下次再聊这种容易有歧义的话题,是不是该先问一句:“你说的这个词,具体指什么呢?”这样避免误会!对此大家是怎么看的,欢迎关注我“她解忧”和我一起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