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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锋
重庆“綦江区实验小学收取18.95元课本费,以及有班级收取1500元清洁费一事”引发的网络热议尚未过去,重庆市巴蜀中学桂花园学校学生家长便又向媒体曝出,其孩子自初中入学起,到现在上初三,孩子班上的“家委会就在班级家长群里收取班费,三年间至少收取10万余元”。对此,向媒体举报的学生家长感叹已“不堪重负”。
那么,这一学校家委会一年四次收取2000元班费,仅有40个左右学生的班级,三年间就先后收取班费10多万元,究竟要干什么,又干了什么呢?
从有关媒体披露的情况看,主要用于了“购买各类学习资料以及文印费用等”。
这看上去和重庆綦江区实验小学家委会收取18.9元课本费似乎如出一辙。
按理说,学生家长的的行为,不应受他人干涉,但联系到重庆巴蜀中学桂花园学校被举报家委会收取班费的的班主任对媒体采访时的回应,则不能不让人有所质疑。
针对举报者“称孩子就读3年来共被收取大约5000元班费的说法,该班主任否认”时,称“不可能有那么多,每次都是用完后再收取的”。
但根据这位班主任所说“班费全部是家委会在收取,所有收费都是公开透明的,全部系自愿原则,每笔费用都花在学生身上”,至今“不晓得收了多少”,她“从来不过问,也没管过钱”,那这位班主任又怎么知道,“不可能有那么多”,而且,“每次都是用完后再收取的”?
用句古老的以其之矛戳其之盾的话来看涉事班主任前后矛盾的话,该班主任不可能没有参与家委会收取“购买各类学习资料以及文印费用等”。
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上级三令五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和“学生和家长个人自行选择的教辅材料,学校不提供代购服务”以来,不少地方除了改变方式,即老师“自己购买教辅,整理成电子文档让家长去打印(或直接让家长复印)”外,一些地方则把购买教辅或其他资料,转移到了本来用于学校和家长沟通的桥梁的家长委员会
近来被曝出的重庆綦江区实验小学有班级收取1500元清洁费,和重庆市巴蜀中学桂花园学校学生家长反映学生从初一到初三,家委会三年间收取10多万元班费等问题,都被指为家委会所为,就是明证。
因此,要进一步搞好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让家教关系更融洽,更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则绝不能让家委会成为一个框,什么都往里面装。更不能让其游离于教育主管部门管理之外,而要依法依规对其行为进行约束,不能任其随意而为,让其无限制地以家长名义干不合规之事,甚至成腐败滋生的温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