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魏婉)2月5日,记者从水利部获悉,近日举行的2026年水政工作会议“晒”出成绩单:“十四五”时期,水利部推动出台2件法律、6件行政法规、9件部门规章。目前,水利部已经形成由6件法律、22件行政法规、1件司法解释、55件部门规章、逾千件地方性法规规章组成的水利法律规范体系,各项水事活动基本做到有法可依,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水利法律规范体系。

“十四五”时期,流域立法实现重大突破。制定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是党中央部署的重大立法任务,也是中华民族治水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两件流域性法律的出台,为贯彻实施国家“江河战略”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也标志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步入有法可依的全新阶段。

同时,水法、防洪法修改取得重要进展。锚定保障我国水安全基本法的定位,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全面推动水法、防洪法修改取得重要进展,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立法计划,高质量完成修改草案稿,支撑国家立法工作机构完成实地调研、部门协调、条文修改等工作,修改草案逐步完善。

水利部还修订出台了地下水管理条例、节约用水条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办法、密云水库水源保护条例等6件行政法规,以及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流域水工程调度、水行政处罚等9件部门规章,并落实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要求,完成配套规章、政策文件和技术标准制修订任务。

此外,地方水利立法不断加强。据统计,省级层面共制修订法规和规章132件。京津冀首次就流域治理保护开展协同立法,永定河保护条例出台;吉林、浙江、湖北、湖南、广东、云南等地结合实际,在水网建设、河湖长制、湖泊保护、节约用水、农村供水等方面,出台了一批各具特色的法规规章;长江、黄河、海河、珠江等流域相关省市积极探索区域协同立法,同步制定出台流域保护治理方面法规,地方水利法规体系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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