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法对德州一家企业,企图使用虚假工程业绩蒙混过关、申请资质升级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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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企业:山东博超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德州市禹城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南路8号

2025年7月8日,该企业向省住建厅申报地基基础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升级时,提交了“森林星玥花园6(暂用名)D-4#人才公寓项目”作为其代表业绩。经核查,这两项业绩均不属实

然而,在明知业绩造假的情况下,该企业竟于2025年9月12日,再次使用同样的虚假材料,重复申报该项资质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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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该公司是一家从事三级承装,承修电力设施、电力工程施工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2017年。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经过调查取证并履行法定告知程序后,于2026年1月23日正式作出以下处罚决定:

1、对山东博超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给予警告

2、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内,该企业不得再次申请升级地基基础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本站提醒:

诚信是企业的立身之本,资质申报必须真实、合法。任何弄虚作假、企图蒙混过关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查处。各类企业应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市场秩序,共同维护行业健康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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