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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年味渐浓。为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提升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2月4日下午,由绥中县委政法委牵头,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法学会、县妇联、县教育、县卫健等多部门联合举办“平安迎新春、和谐过大年”平安建设广场集中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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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精彩纷呈

下午1时30分许,人民广场上人头攒动,热闹非凡。各单位精心布置的宣传展台前,工作人员热情地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平安建设、法律知识。通过宣传展板、案例讲解等方式,向群众普及综治中心职能等内容,解答群众关心的婚姻家庭、劳动保障、债务纠纷等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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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参与共建平安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为营造喜庆、祥和、平安、稳定的节日氛围,我们将传统春节习俗与新时代“平安建设”工作深度融合。通过向广大群众赠送饱含平安寓意的春联、福字,不仅传递新春祝福,更将治安防范、交通安全、反诈反邪意识等平安理念送入千家万户,让平安意识与年味一同扎根人心,共同筑牢节日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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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活动很实用!我知道了在遇到矛盾纠纷时政府会帮我们调解,下一次有问题我会去综治中心反应。”市民王女士拿着宣传资料高兴地说。广场有家长带着孩子来了解平安建设知识,还有假期归家的大学生、中小学生等不同年龄段、不同身份的群体参与其中,这个场景是平安建设“全民参与”理念的生动体现,是一个融合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并跨越代际的互动平台,极大地激活基层平安建设的细胞,营造出“平安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

活动现场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余人次,发放春联福字100套,出动流动宣传车1台次。此次活动不仅提高了群众的安全防范能力,也进一步浓厚了全县“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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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春节温馨提示

随着春节临近,绥中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广大市民:

1. 注意防火安全,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2. 提高防盗意识,外出锁好门窗,不存放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

3. 警惕电信诈骗,不轻信陌生电话、短信,不随意转账汇款

4. 遵守交通规则,平安出行,不酒驾、不超速

5. 依法化解纠纷,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让我们携手共建平安绥中,共享和谐春节!

**平安绥中,有你有我**

**和谐春节,携手共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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